|
实施“大民政”服务“大发展”——创新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干部能力几点思考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承担着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民政干部如何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工业兴市和实现跨越赶超的主战略中,实现“大民政”战略,服务“大发展”,助推“大跨越”的理念,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在创新中寻求突破 困难群众面对的第一部门就是民政部门,需要帮助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创新民政工作,作为民政干部首先要在公共服务项域中担当着更多的责任,提供着最直接、最实在的服务。 一是从服务理念上创新民政工作。创新民政工作,首先要转变服务理念。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着力打造“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服务品牌,以“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对民政干部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是从体制机制上创新民政工作。首先,在健全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上狠下功夫。近两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免除全市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关于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全面树立“大民政”观念,通过资源整合、系统整合和信息整合,把16大类、200余项政出多门、互不搭界的民政业务进行整合,畅通了沟通渠道,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最后,是在转变工作作风狠下功夫。 三是从工作方法上创新民政工作。创新民政工作,需要以改革的精神,既继承发展一些传统方式方法,又要创立新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模式。一要坚持依法服务,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民政干部应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二要坚持公平服务,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注重用现代化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干扰和认定失误,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要坚持创新服务,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在挑战中奋发有为 当前,我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民政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一是民政干部要有爱民之心的使命感。民政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服务对象涉及全社会所有成员。目前,我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社区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还不尽完善,民政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二是民政干部要有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作为新时期的民政干部,不仅要树立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提高处理事务能力,还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努力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力量。 三是民政干部要有勇于创新的时代感。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民政工作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政干部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必须用审时度势的眼光、与时俱进的理念来分析形势、拓展思路、积极探索,使工作和措施符合时代的要求,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提高能力建设中实现跨越 首先,要提升民政干部谋划全局的能力。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要干好本职工作就必须胸怀全局,如果只看见眼前的局部而不主动关注更广泛的大局,只看到纵向的自我进步,而看不到横向的日新月异,就很可能会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最终影响到民政事业的大局。 其次,要提升民政干部创新思维的能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具备创新的思维,才能具有创新的行动。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民政工作不断面临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社会管理的新课题和推进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必须紧紧依靠创新,才能破解发展难题。民政工作既需要有一大批踏踏实实、埋头苦干和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老黄牛”式干部,又要有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一批“拓荒牛”式干部。 最后,要提升民政干部调动社会力量的能力,通过社会力量将民政事业做大做强。目前,民政部门手中拥有的各种财力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发展。但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尽管财政资源有限,但社会资源无限,关键是我们要善于去充分挖掘。民政工作是政府行政工作,既要依法行政,把有限的资源用好,又要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可用资源。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争取在保障基本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多出政策、扩大资源。民政干部既要知全局懂政策,又要能沟通善协调,打开思路、开阔视野,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投入民生,做大做好新时期民政这篇大文章。 康仲舫 (作者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