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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表彰全县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的决定
  各镇(场)党委政法委,经济开发区、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党工委政法委,县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建县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政法系统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干兴县、艰苦创业、迎难而上”的随县精神,牢固树立“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宗旨,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四进四联四助”、“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三个随县”建设主战略,忠实履行第一职责,主动服务第一要务,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听党指挥、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取得了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骄人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全县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在政法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动我县政法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县委政法委决定:授予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等10个基层党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授予任皓等10名同志“全县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孙天耀等20名同志“全县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县广大政法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学习,迅速掀起学先进、争优秀、比贡献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政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共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2年6月26日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1、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
    建县以来,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牢牢抓住政法、维稳、综治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支部全体党员克难奋进、开拓创新的共同努力,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认同指数不断攀升,为维护随县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县人民法院殷店人民法庭党支部
    殷店法庭党支部一班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7件,涉案标的额780余万元,无一件案件上诉。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维护殷店地方经济发展、保一方平安和谐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
    3、县人民法院唐镇人民法庭党支部
    唐镇人民法庭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一次次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用实际行动全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 “全国先进法庭”。
    4、县人民法院机关第四党支部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机关第四党支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思想,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狠抓了党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狠抓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不放,取得了突破性成绩。
    5、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三党支部
    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第三党支部,自2009年10月成立以来,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反贪工作,实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6、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党支部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党支部努力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全体党员综合素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县公安局殷店派出所党支部
    县公安局殷店派出所着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8、县公安局三里岗派出所党支部
    县公安局三里岗派出所党支部班子团结、廉洁、务实、创新。在党支部班子的不懈努力下,辖区治安稳定,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他们大力实施便民惠民工程,推行了“九小时延时办证制度”、“无假日预约办证制度”、“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措施,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群众满意度达到98%。
    9、县公安局唐镇派出所党支部
    县公安局唐镇派出所党支部以“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建一流环境、干一流业绩”为目标,努力构建“打、防、控、管、建”的工作新格局,始终保持对辖区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辖区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居乐业,为辖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了安全和谐环境。
    10、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
    随县森林公安局在平凡的工作中有着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今年1月至6月,共办理刑事案件31起,涉案41人;行政案件151起,查处违法人员156人,收缴林木570立方米,查扣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230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010年被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单位”,2011年被公安部评为“清网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1、任 皓 县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现任随县维稳办专职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的任皓。党性原则性强,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兢兢业业、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三万”活动先进个人、“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先进个人”等称号。
    2、刘晓健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现任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的刘晓健,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3、樊友清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的樊友清,能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工作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带领所在支部的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随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连续两年在市中院考评中名列各基层法院第一,2011年还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基层法院。
    4、伊贵斌 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机关第二支部书记
    伊贵斌先后在原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曾都区、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2年2月任随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兼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总是任劳任怨、谦虚谨慎、勤勤恳恳地工作,在每个岗位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胡 兵 县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长
    胡兵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其团结和带领科室干警,克服重重困难,负重奋进,开拓创新,任劳任怨地奉献在后勤管理岗位。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工作队员、优秀公务员,并荣立市级个人三等功一次、省级二等功一次。
    6、吴 超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政委、政工监督室主任
    吴超始终坚持以“服务党组决策、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民警”为准则,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探索治警新思路、新方法,以务实带队伍,用真情凝警心,为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努力,他本人也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7、王 超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王超同志任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以来,能够时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迅速适应了本职岗位,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8、罗 洁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组干科副科长
    罗洁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思想政治的先进性,在新的岗位上,深刻领悟公安工作的性质。一年多来,为公安民警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2010年,她被随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被随县公安局授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蒋保军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担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的蒋保军,能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10、刘金文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金文严于律己、竭诚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局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他个人于2011年被湖北省森林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三、优秀党员干警(20名)
    1、孙天耀 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孙天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拼搏进取,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好评。
    2、杨正宇 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杨正宇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兢兢业业,带领全队司法警察努力完成了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刑事审判庭开庭421余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615余名,有力地保障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几年来,协助各业务庭执行各类案件40余件,执行标的额100余万元。
    3、宋爱民 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副科长
    宋爱民同志自1999年军转到地方法院工作以来,刻苦学习理论业务知识,扎根基层法庭工作十余年,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显著业绩,曾十余次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4、张 强 县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庭长
    在洪山法庭工作以来,张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9年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201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任职期间洪山法庭历年均获得各级政府及上级人民法院的表彰奖励。
    5、李 波 县人民法院环潭人民法庭副庭长
    多年来,李波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辛勤工作,带领干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
    6、王 珩 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
    从事办公室工作中的王珩,积极履行办公室干警的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作风方面,努力做到快、准、细、严。由于工作认真仔细,从未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受到各级领导及同事好评。
    7、刘 爽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
    刘爽 作为公诉科干警,她深谙“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的道理。她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坚持树立案件为本的意识,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8、毛再东 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
    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的毛再东,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深受各级领导及同事好评。
    9、李世富 县公安局尚市派出所副教导员
    李世富自2006年底转业到公安以来,恪尽职守,奋发进取,弘扬了人民警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敬业之心;助人为乐、优质服务的爱民之情;不畏强暴、顽强拼搏的卫士之志。为一方稳定平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0、黎明安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他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共产党党员,受嘉奖一次。荣誉的背后,记载着他脚踏实地、辛勤工作的民警本色。
    11、童圣升 县公安局万和派出所民警
    童圣升一直用真诚的热情,充足的干劲,不懈的精神,工作在保一方平安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
    12、朱亚东 县公安局均川派出所教导员
    现任均川派出所教导员的朱亚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派出所党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
    13、唐 永 县公安局柳林派出所民警
    唐永自2008年参警至今,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80余起,调解纠纷百余起,为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县公安局荣记个人嘉奖一次,并被评为2010年度“纠纷调解能手”。
    14、赵 航 县公安局厉山派出所副教导员
    赵航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共办理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百余起,打掉恶势力团伙5个,打击违法犯罪人员70余人,由于成绩突出,被随县公安局荣记嘉奖一次,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今年4月,其被湖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个人。
    15、李 立 县公安局洪山派出所民警
    李立自参加公安以来,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他始终牢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奋发进取,为一方稳定平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6、阳 俊 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民警
    阳俊始终保持昂扬的革命斗志、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做到求实、务实、踏实、诚实,能够出色地完成组织上赋予的各项任务。
    17、靳全成 县司法局吴山司法所所长
    靳全成积极参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对农村新时期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化解矛盾,取得很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为辖区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18、张 帆 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所长
    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2011年被县综治委评为先进个人,高城司法所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
    19、魏 力 县森林公安局大洪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魏力自2010年09月任派出所所长以来,带领全所民警共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97起,破获197起,查处率100%。在清网行动中抓获在逃人员13名,其中网上逃犯8名。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其个人被授予“全县农村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王 卫 县森林公安局淮源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王卫带领全所民警在2011年度,共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79起,破获79起,查处率100%。在全国“清网行动”中本所抓获逃犯5名,协助县局抓获12名。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人员。其个人被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分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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