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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1日起开始实行
超80%居民电价不变或更低
新华社7月1日电 从7月1日起,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经历5月、6月的听证阶段,目前各地陆续公布了最终的实施方案。听证阶段关于 “首档电量过低”、“家庭人口数量影响”以及“季节不同用电量浮动”等争议问题,在多省的最终方案中都得以解决,而阶梯电价的实施也将为我国其他资源品价格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从5月7日广西听证会开始,到6月9日青海听证会结束,全国29个省市区陆续举行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 在阶梯电价听证阶段,各地关于具体的实施方案都有不同程度的争议声音,其中,关于覆盖面最大的首档电量质疑声最大。以听证方案中的首档电力为例,最高的上海260度/月和内蒙古的120度/月,相差超过一倍。 在各地阶梯电价的最终实施方案中,对听证阶段的争议细节都做出了相应调整,而未能调整部分,相关省市区发改委也给出了合理解释。 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首档电量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一档电量覆盖面达到了89%。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东部沿海省份,首档电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在150-200度之间,最低为广西,其非高峰用电月份仅为150度。 除此之外,部分省份还积极响应听证结果,分季节或丰水期、枯水期来完善阶梯电价,根据用电季节及丰枯水期用电变化,对同档电量区别划分。如广东、海南分夏季、冬季,广西分用电高峰月和非用电高峰月,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两个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