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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关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问答(六)
作者:3
问:什么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答: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执法活动。 问:什么是土地违法行为? 答: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问: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 答:土地违法的具体行为包括:非法买卖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地;侵占、挪用征地款项及其他有关款项;拒不交还土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非法批准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违反土地规划;逾期不恢复耕作条件;不按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侵占、挪用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不作为;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问:什么是卫片? 答:卫片是卫星摇感图片的简称,是利用卫星摇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所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 问:什么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答: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形成卫片,将该地区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间的卫片进行叠加对比后,就可以反映出该地域土地利用的变化的情况 ,如一块地原来是耕地,被占用实地建设后,就可以在图上反映出来。卫片执法检查就是依据卫片对一个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卫片所反映土地利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测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哪些作用? 答:实践证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作为一种新的执法监管手段,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更加准确地评价一个地区的土地管理秩序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依据。 (一)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执法效率。卫片形象直观、覆盖范围大、真实性强,对土地利用情况一目了然,对违法用地看得清、找得准,是对土地执法巡查的有效补充,极大地提高了违法用地的发现率。 (二)警示震慑违法,提高了执法效能。卫片如同“天眼”,通过卫片的“火眼金睛”,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情况一览无遗,违法用地无从隐藏,对违法用地者起到了强大的威慑效应,卫片执法检查与个案查处相比,执法的效果更为显著。 (三)推动建立机制,落实了共同责任。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不仅促进了对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而且还促使地方政府举一反三,着眼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问: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卫片执法相关要求,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既要严肃查处个案,同时也要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单位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问:哪些行为属于破坏耕地?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破坏耕地的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1.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5.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 6.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1)限期改正或者治理;(2)可以并处罚款;(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