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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2年8月17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弥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对促进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将2012年度市级预算收入由51393万元调整为60165万元,调增8772万元;2012年度预算支出由51370万元调整为60142万元,调增8772万元,调增支出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项目建设和到期债券偿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债券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