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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争傍“国”字号:“正名”还是逐利?
作者:陆文军叶健
新华社记者 陆文军 叶健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后,业内外议论纷纷。由于该商标目前仍处于公示阶段,一些酒业巨头“抱团反对”。 国窖、国台、国酱、国井……实际上,在国内白酒行业,争傍“国”字号的“擦边球”屡见不鲜。“国”字号品牌究竟是公共资源还是可供企业独享?明显具有排他性的“国酒”称号会否引发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国酒引争议:博名还是博利? 经历了十多年间9次申请,贵州茅台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孜孜追求,7月20日终于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按规定,在三个月公告期内若无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 由于该商标目前仍处于公示时期,一些酒企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书。 反观酒类行业,带“国”字号的白酒商标实不在少数。五粮液有“国五液”,汾酒有“国藏汾酒”,泸州老窖有“国窖”,贵州董酒有“国秘”,而类似国缘、国台、国酱等“国字头”的白酒,在市场上不胜枚举。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一位资深专家介绍,“不少人对‘国酒茅台’的称谓习以为常,但如果要成为注册商标,情况就大不相同。”“国酒”商标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其带来的品牌效益无疑会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首席研究员陈晨分析,许多国内白酒卖力吆喝的不是口感、品质,而是热衷于争傍“国”字号。“‘国酒’商标,与其说是法理之争,不如说利益之争。” 公共资源:“国”字号怎能成私产? 尽管市场上不乏“国”字号商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存在即合理。而且“国”字号不仅是一个稀缺资源,更是一个公共资源,用以保护企业私利到底该不该?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某些称呼是不能作为商标的,特别“国”字号名称,这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第三部分中就明确规定。 “如果茅台获批‘国酒’,那么是否要接着认定‘国烟’‘国茶’‘国奶’,这样既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也会损害民族品牌的形象,更难 以让公众接受。”陈旭表示。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告 诉记者,此次审查过程并不足够透明, 也没有公布通过初审的理由。商标名 称标准是否应该制定的再细一些,其 涵盖范围、排除范围是否可以再科学一些? 三公禁令下,“国酒”冲动损坏了谁? 一位国内酒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白酒这种特殊消费品上,以“国”字号为品牌“加冕”,值得商榷。今年3月来随着中央政府控制“三公”消费力度的加强,多年来只涨不跌的高端白酒价格应声而落。 纵观国外知名蒸馏酒品牌,没有一家是靠“国”字号发展壮大,但是在国内,靠傍“国”字号扬名的产品却非常流行。 许广崇认为,中国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所谓“国”字号的商标作用终究有限,要想赢得市场,必须具备一流的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