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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推行高危企业“安全保险”
作者:潘楠、
  本报讯 记者潘楠、通讯员刘炳坤报道:8月16日,我市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会,要求在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随州市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随州分公司统一办理。参保企业在投保期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第三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均可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赔偿。参保企业的年保费缴纳金额,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级别确定;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水平,适当提高或降低下一年度保费标准。单次事故造成伤亡,每人赔偿额不得低于20万元,最高可达60万元。
    据市安监局局长廖俊贤介绍,这是地级随州市成立以来首次推行 “安全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低、保险范围广、应急特征明显,是对工伤保险的有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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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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