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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施救”,另一种“见义勇为”
许 静
前段时间,“湖北浠水10人接力救7岁落水男孩”的事迹在神州大地传颂,大家都为此感动。的确,10名救人者“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肯定,然而结果遗憾而感伤,因为不仅落水男孩没救起,另有三人也失去了生命。这不禁让人在感动之余觉得营救付出的代价太大,继而发出疑问“不会水的跳下去救人”真的对吗?难道“合理施救”就不是“见义勇为”吗?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助人者先自助,救人者先自救”,基本意思为无论助人还是救人,自己应该先具备一定的能力,这也是“合理施救”的基础。“合理施救”并非不救,而是在考虑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去救,若能自身帮人更好,若不能,或找有能力的人去救,或想办法利用工具去救,毕竟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无论谁失去生命都是憾事。乍一看,“合理施救”的确没有“见义勇为”那样大无畏,也没有“见义勇为”那样正义感十足,反而有“小心翼翼”的畏缩之感,但是“救人”才是最终目标,无论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能救到人才是最重要的。试想一下,如果救落水男孩的那些不会水的见义勇为者,能够“合理施救”,带来长绳等救人工具,而不是“情急”地跳下去救人,营救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 因此,即使“合理施救”没有“见义勇为”那样让人热血沸腾,让人感到正义凌然甚至悲壮,但是其包含着理性和智慧,给“救到人”增加机会,也减小了自身危险几率,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见义勇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