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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领两份养老金 多人重复性参保
社保部门:此举违法 已清理13例
作者:徐斌、
  本报讯 记者徐斌、通讯员李秀兰、刘承报道:在本市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又在外市参加养老保险,有的已经领了10多年双份养老保险金,本以为养老上了 “双保险”,殊不知这是违法行为。近日,记者从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已经清理出13例双重参保人员,重复领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将被责令退回。
    据了解,已查实的13例双重参保人员中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来享受遗属补助待遇的,又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另一类是两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有的是在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同时参保,有的是在市直和区市县同时参保,还有在本市和外市同时参保。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人民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当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法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社保号,就是身份证号,所以一个人只能上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如果一定要上两份养老保险,可以选择另外上一份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不会发生冲突。
    市社保中心表示,目前我市除了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少部分事业单位外,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由于信息没有联网,造成了部分人重复参保,社保部门将对这部分资金依法追回。同时提醒大家,重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违法行为,希望有重复参保行为的,主动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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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都市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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