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进步奖励工作问答
2012年科技奖励工作已启动,近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 问:为什么要开展科技成果奖励工作? 答: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圣地车都"战略,推动随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于9月10日启动了2012年度随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问:申报2012年度科技奖励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报2012年度科学技术奖其完成人、完成组织和完成项目,除必须符合《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推荐成果必须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2、推荐成果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一种科技成果评价材料: (1)2010年以来市级以上机构组织鉴定、检测、验收的科技成果;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科技成果,或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尚未获得授权证书的应提供发明查新报告; (3)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4)具有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其他知识产权证书的科技成果。 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问:2012年度科技奖励采取什么方式推荐? 答:一是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市直(除工业外)、曾都、广水、随县分别按16项、12项、12项、5项推荐,市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别按10项、1项推荐。二是可采用专家联名推荐。对技术水平高、意义重大,已经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可采用由三名以上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熟悉该成果研究领域的专家联名推荐。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内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或组织的科技成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外地驻随单位可直接向市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项目。 问:2012年度科技奖励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答:1、提交材料: 需提交的科技奖励推荐材料由 《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一式2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技术研究报告及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附件材料除鉴定证书外可以提供复印件。 除提交2份全套材料外,还需提交《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可为复印件)25份,并将《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2、填报要求: 推荐书务必按格式认真填写。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是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完成人的姓名一定要准确无误。电子件申报材料分为五部分,推荐书、研究报告、成果评价材料(鉴定证书、验收报告、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查新报告和其他证明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材料(如论文、检测报告、出口单据、审计报告等)。需要扫描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盖有公章、专家签字及成果评价结论等材料,每个扫描件控制在100KB以内,并标明其内容。 问:科技奖励评审有哪些步骤?如何保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答:科技奖励评审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步骤。一是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二是评审委员会初审,奖励委员会按专业聘请专家组成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按照《随州市科技奖励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初步拟定授奖项目的等级;三是奖励委员会复审,各专业评审小组组长向奖励委员会汇报各组评审情况后,奖励委员会委员现场投票、唱票,公布评审结果;四是在新闻媒体公示评审结果;五是报市政府批准授奖。 为了保证科技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一是聘请省籍专家对2012年科技奖进行初评;二是对评审结果进行3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邀请纪检部门参与评审工作全过程,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 问:推荐工作什么时间结束? 答:今年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要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随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www.szst.gov.cn 联系电话:0722-3596290 联 系 人:市科技局成果科周忠林 邮 箱:11341571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