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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范有了新机制
曾都区推行“治安保险”保民安
作者:唐天才、
本报讯 记者唐天才、通讯员孙强报道:“家里出现被盗之事,多亏社区组织我们办了社会治安保险,要不然损失更大。”近日,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瓜园社区三组居民张冬阳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送来的900元赔付金感激地说。这是该区推行“治安保险”后首例理赔案例。 据悉,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该区按照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以居民户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形成了以巡逻防控为基础、以治安保险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控工作新机制。治安保险就是通过居民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用于群防群治,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基层社会治安管理新模式。 经了解,该区推行的社会治安保险有两种:一是针对农民推出,保险费30元,最高赔偿额29600元;二是针对城镇居民推出,保险费100元,最高赔偿98000元。 “担心什么就保什么,哪方面易受到侵害就保什么。”社会治安保险将家庭财产因火灾、爆炸、盗窃、抢劫造成的损失以及意外伤害、因恶意破坏造成损毁、牛马驴骡直接损失等都纳入了理赔方案。 何店镇综治办负责人说:“农户细细算了笔账:每年仅缴纳30元,就可获得近3万元的保险保障,算下来每天才交8分钱,经济划算。”近两个月,该区参保家庭已有15600户。 曾都区综治办负责人介绍,社会治安保险是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可以使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由单纯的依靠政府投入向市场主导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