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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的公告
近期,盐政执法部门对我市食盐市场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大行动,发现食盐市场存在制假售假、私运(购)私销,以劣充优,从外地侵销串销等涉盐违法行为和现象,部分假冒伪劣的无碘盐流入食盐市场和百姓餐桌,严重危害了食盐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随州市盐务管理局特向全市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就如下涉盐违法重点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 违法私自分装假冒纸塑小袋盐的黑加工窝点;租房私存私放大量散装盐及其他制假售假行为; 不按规定渠道在当地购盐,违规从外地串销贩销食盐的行为; 单位食堂及餐饮店违规使用假冒伪劣纸塑食盐的; 炒货、卤制品、腌制品等食品加工店以大包工业盐和无碘盐充当食盐使用的; 纸塑小袋盐外包装编织袋没有防伪喷字码,或用标有“防水材料”字样的黄色外编织袋套装50公斤假冒纸塑盐的; 停放在修理厂、停车场、郊区大院等偏僻场所的非法运输盐产品货车,夜深人静时偷装偷卸盐产品,或用电动三轮车等非盐业配送专车向餐饮店和经营户上门推销假冒纸塑盐等私运私销食盐行为和现象。 举报电话为: 随州市盐务管理局:3314953 曾都分局:13971795666 广水市盐务管理局:15971930888 随县盐务管理局:13477336777 市盐务管理局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按规定给予奖励。 随州市盐务管理局 201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