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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随州市首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佳单位”、“十佳岗位标兵”、“十佳村级专干”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市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计生办,市直相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今年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30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10周年,为充分展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象新面貌,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深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氛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随州日报社决定,开展随州市首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佳单位”、“十佳岗位标兵”、“十佳村级专干”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强化党政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随州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一)“十佳单位”的评选范围是: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乡(镇、办事处)、村(居)和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 (含市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 (二)“十佳岗位标兵”评选范围是: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省驻随单位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主管、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负责同志(不包括市管领导干部)。 (三)“十佳村级专干”评选范围是:全市所有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处于领先水平。 2、领导班子能认真学习人口理论,并指导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清晰,作风扎实;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3、能够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机构和队伍稳定,网络阵地健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4、不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机制建设,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5、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为 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群众满意程度 高,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6、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制,县(市、区)、乡(镇、办事处)连 续三年在责任目标考核中处于领先地位; 村 (社区)三年平均符合政策生育率在 98%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无政策外生 育。 7、近五年无计划生育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二)“十佳岗位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理论及业务知识,坚决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2、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能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结合起来,取得良好效果。 3、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工作中锐意改革创新,成绩突出,所在单位连续三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无违法生育)。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深入扎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人口计生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连续从事计生工作时间在五年以上,分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连续分管时间在三年以上,现仍从事或主管、分管人口计生工作。 (二)“十佳村级专干”评选条件 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精通本岗位人口计生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注重观念和知识更新。 2、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热情服务,出色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事迹突出,并深受群众拥护。 3、遵守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优质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所在村(居)近5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4、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5以年以上。近年来,所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在本乡(镇)处于领先水平,近3年没有政策外生育,近5年没有发生群体事件,并发生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事件和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 四、推荐申报和评选表彰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2012年11月8日前) 1、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实行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三十佳”候选人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对违反评选条件和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将“三十佳”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通过随州主流媒体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评选程序。实行公开评选制度,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并将推荐对象及其主要事迹经过初审后上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2012年11月上旬) 1、及时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和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景区管委会请于2012年11月8日前将 《随州市首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佳单位”评选推荐表》、《随州市首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佳岗位标兵”评选推荐表》和《随州市首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佳村级专干”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书面报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和事迹材料发送至cn-szjsw@sina.com邮箱。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评选名额分配 (1)“十佳单位”申报名额分配:市直5个(含中央、省驻随单位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随县6个;广水市6个;曾都区5个;随州经济开发区2个,大洪山风景名胜区1个。 (2)“十佳岗位标兵”申报名额分配:市直5个(含中央、省驻随单位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随县6个;广水市6个;曾都区5个;随州经济开发区2个;大洪山风景名胜区1个。 (3)“十佳村级专干”申报名额分配:随县7个;广水市7个;曾都区6个;随州经济开发区3个;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个。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评定,从申报名单中经过初筛,分别拟定20个候选单位/个人。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阶段(2012年11月底至12月初) 《随州日报》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的简要事迹予以刊发,并按市直、县、市、区顺序进行编号,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投票。为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随州日报将组织宣传专班,对“三十佳”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采访,开展深度系列报道活动。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树立人口计生系统新形象新面貌,进一步营造鼓舞人、激励人的干事创业氛围,把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更新的水平。 第四阶段:评定表彰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元月) 由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随州日报社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采取综合群众投票情况、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全市首届“十佳单位”、“十佳岗位标兵”和 “十佳村级专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评选出的“三十佳”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由随州市主要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杯及奖品。 此次评选活动是今年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三十佳”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对照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质量,做好推荐评选和审核上报工作。 201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