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昌海(前右一)和随州市委书记刘晓鸣(前左一)签署共建随州食品药品安全强市重点项目合作协议书。市长傅振邦(中)在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调研。
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科学监管
随州市政府副市长
李雅君
为了理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促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今天,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都分局正式揭牌。这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件大事,是我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更为关注,要求更为迫切。市委、市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曾都分局。这项改革进一步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对于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必将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希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抓住监管体制改革机遇、奋力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跨越式发展。要夯实基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打造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科学监管。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断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积极推动食品医药产业优化结构、转型升级。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监管与发展并重,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实现市场规范与产业发展双赢,为促进随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筑起食品药品安全的绿色屏障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友明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今天,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都分局揭牌仪式隆重举行。
2011年5月6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食品药品监管改垂直管理为分级管理的决策,省局和市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省局多次到我市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继续履行食品综合监管职能的决定,并明确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市、县两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市直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所有这些关怀、关爱我们将永远铭记,并转化成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动力。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克服困难,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切实履行好我们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为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圣地车都”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相信,有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直各个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有全体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攻坚克难,不负重托,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新的画卷已经在我们面前展开,我坚信,让梦想相伴,生命就能闪光;让安全相伴,社会就更繁荣;让健康相伴,未来就更有希望。我们相信未来,我们怀抱梦想!2013,我们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一定能够更加辉煌。
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其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湖北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及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承办湖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任务和事项。负责向湖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各专项工作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责任,重点负责分段监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职责交叉等方面的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各环节监管措施的无缝衔接。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湖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指导区(市、县)和管委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和舆情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对外交流与合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
主要职责
随州市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受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件颁发前的申请受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审核;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处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对从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都分局
主要职责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都分局为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派出机构。负责曾都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实施 《药品管理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开展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开展监督检查;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五楼(清河路中段)
办公电话:331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