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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督职能 严肃案件查处
——全市纪工委查处案件工作探访
作者:潘楠
四年来,全市各纪工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4件,初核146件,其中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6.5万元。 据市第二纪工委书记刘锐介绍,“查办案件,既是遏制腐败行为,铲除腐败现象,打击腐败分子铁的手段,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工作。为此,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强常规监督工作的同时,组织精兵强将,严肃案件的查处。” 重视信访主渠道作用 各纪工委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迅速初查,及时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梳理,区分轻重缓急,逐个排队,认真筛选,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信息。 2009年6月,曾都区某镇两个村部分群众联名向上级写信,反映粮食补贴和社保资金被截留。市纪委领导安排由第四纪工委牵头查处。当时工委成立时间不长,接到任务后,全员出动,走村串户,查找证据,历时两个多月,追缴违规资金17万元,对有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调查工作结束后向上访群众进行了反馈,及时化解了矛盾,第四纪工委初战告捷,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 突出查案工作合力 各纪工委注重发挥相关部门和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在工作中注重与所联系市直单位的紧密合作,加强与所联系市直单位联合查办案件力度,加强与检察、审计、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相互沟通机制、查办案件相互协调机制,做到部分信息共享,查办案件互帮。(下转第二版)本报记者 潘 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