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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工行杯”首届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企业”申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住房公积金缴交企业行政和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随政发〔2010〕15号),鼓励企业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随州市总工会、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联合开展第一届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按照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由随州市总工会、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评选、发布、命名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申报和参评范围、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均可申报参评。“诚信缴交企业”申报条件:
    1、2011年1月以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汇缴人数20人(含20人)以上;
    2、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本市的规定,无应缴未缴的情况;
    3、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基数调整、个人开户、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汇缴、补缴、提取等);
    4、无职工投诉后被查实的违反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三、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于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填写申报表 (申报表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szgjj.cn下载或至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随县办事处、广水办事处、各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领取)。
    凡申报参评“诚信缴存企业”的企业,申报表需经单位行政和工会盖章,申请理由阐述着重说明单位近几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诚信情况及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的特色。申报资料邮寄或送至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沿河大道116号市住建委大楼二楼 邮编:441300),咨询电话:3327674 3326032)。
    四、评审、评选办法
    1、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企业申报的材料及公积金业务系统和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出50家左右“诚信缴存企业”候选单位名单,报经组委会同意后,在媒体公示两周。
    2、公示结束后,由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和意见反馈情况评选出40家左右 “诚信缴存企业”。
    3、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评选质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316867。
    4、在此次活动的基础上,建立网上 “诚信缴存企业”数据库供职工查询,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维护。“诚信缴存企业”申报评选活动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换届需重新申报参评。
    五、表彰奖励
    “诚信缴存企业”称号对于企业宣传自身形象、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诚信缴存企业”,将由随州市总工会、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授予“诚信缴存企业”称号,并可在网上查询、媒体宣传,对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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