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时限再压缩50%■企业证照类工本费实行“零收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六个阶段实施■对各部门行政权力要进行审核确认
本报记者 刘诗诗 通讯员郭京
编者按: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分别下发了《随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方案”和“意见”提出,要结合随州实际,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化、全域化和发展环境最优化”的要求,力争经过半年的努力,通过“两清四减”(清事项、清中介、减数量、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市、县(市、区)联动,使随州实现行政审批数量最少、时限最短、收费最低,跻身全省发展环境最优的市州行列。市长傅振邦在12月12日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到2013年5月实现行政审批数量减至150项以下,进入全省“三最”城市行列,向全市人民和企业交上满意答卷。为了帮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读者充分了解与认识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本报对“方案”和“意见”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与网上审批
加快转变行政审批方式
加快落实集中审批。行政审批相对较多的单位,在内设机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单独成立行政审批科,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行政审批科承担,调减或合并其他科室;行政审批相对较少的单位,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到相应科室承担。各单位行政审批科或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要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 “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进入中心办理的,报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审批。各单位进驻中心窗口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明确首席代表,并对窗口充分授权,做到“窗口围绕群众转、后方围绕窗口转”,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尽可能创造条件,让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集中服务。在中心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受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按照 “统一要素收件、审批权限不变”的要求,实施统一受理、分头办理、留痕管理、限时办结。
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要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逐步推行网上审批。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
积极开展代理服务。对企业和群众要求代理服务的事项,招商引资企业需要服务的事项,领导交办的服务事项,积极开展免费代理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两清四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时限再压缩50%
要全面彻底清理目前我市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予以规范,重点做到“两清四减”。
——清事项,摸清行政审批事项底子。对随州目前执行的中央、省和自行设置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认真清理,摸清事项数量和目前运行状况,为规范运行打好基础。
——清中介,规范中介服务。对中介机构的设立、与有关部门是否脱钩、服务行为和收费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认真清理,使中介机构应该与有关部门脱钩的要彻底脱钩,中介机构的设立符合有关规定,中介机构的服务合理规范。
——减数量,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对中央设定的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国务院部门取消的审批项目原则上都要取消,特殊情况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设定;对国务院部门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将审批项目移交给相应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对国务院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省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由市政府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对我市设定的审批事项,先由主管审批部门分类清理提出改革意见再报市政府审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该调整的调整,该下放的下放。对明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目录,对外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清理和调整。
——减程序,精减行政审批环节。对经市政府确认予以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在此基础上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尽可能取消不必要的程序,归并相近的程序,减少申报资料,特别是工业项目和建设项目审批的申报资料。
——减时限,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在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单项办理事项实际平均审批时限10天的基础上再压缩,推行“一周(5个工作日)办结制”,实现单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周内办结,行政审批时限比原来压缩50%,力求审批时间更短、速度更快。
——减费用,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对行政审批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予以明确并统一公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有关行政审批收费明确上限。逐步推行对达到一定条件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收费和与企业发展、民生相关的证照类工本费实行 “零收费”。
六个阶段实施改革
明年五月进行总结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划定为:即日起分六个阶段实施,2013年5月进行总结表彰。
——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15日以前)。拟定实施意见,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清理自查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3年2月15日)。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同时提出优化本部门行政审批流程、“两清四减”的意见。
——审定方案阶段(2013年2月16日-4月15日)。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对各部门提出的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借鉴同类城市先进经验,组织有关方面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分别提出各部门清理事项、优化流程,“两清四减”等具体改革意见,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组织实施阶段 (2013年4月16日-4月30日)。将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革方案统一向社会颁布。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15日)。由市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审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5月16日-5月31日)。全面回顾本次审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三类机制”
确保行政服务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办事服务机制,促进服务规范。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制、联合年检制、一次性告知制、超时默认制、投资代理制、延时办理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绿色通道服务制、企业收费明白卡制等办事服务机制。重点在探索完善并联审批制、投资代理制、“保姆式”服务制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上,要重点围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建立健全企业注册登记、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并联审批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促进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窗口首席代表制、AB角工作制、服务大厅工作及人员管理制以及其他各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重点是行政服务工作考核制、电子监察制、责任追究制、效能评估制。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严格问责,促进工作落实。
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要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让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此下大力加强我市行政效能建设。
明确清理的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征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给付权、行政征用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部门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本单位其他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
依法确定行政权力。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逐项进行审核确认,依法提出撤销、合并、保留、调整等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要合理下放行政权力。在确权的基础上,对有法律依据、应由基层行使的行政权力和虽应由市级行使但下放后不影响社会管理、有助于提高效率的行政权力,一律下放给基层;要有效控制行政权力。要严格规范和控制行政审批权。将确定后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办理,并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电子监察。按照“充分授权、即受又理”的原则,对窗口审批充分授权,坚决禁止 “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确保 “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规范和控制行政处罚权。凡确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及程序规则制定工作,报市政府法制办核准后制定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没有完成细化和量化工作的,一律按行政处罚幅度下限执行。对新出台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