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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手托起公平正义
——记市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王艳丽
作者:周强
本报记者 周强 通讯员 张家林 冯春林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她牢记人民重托,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成为社会各界与人民法院联系的纽带,忠实地履行了代表职责;作为一名法官,她始终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屡创佳绩,她就是市人大代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王艳丽。 “高大宽敞的办公大楼,端庄大气的审判制服和悬挂国徽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这些都是法院的外在表现,而真正让人不舍的是审判实践中的社会责任心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来的乐趣。”20多年审判工作经历,王艳丽感受颇深。 2010年11月调入审判监督庭后,王艳丽快速转变观念,适应工作需要。民事案件特别是申诉案件,要求以最终化解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最大化的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她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致的性格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将调解工作始终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力求做到“案结事了”。2012年,在王艳丽的带领下,审监庭案件调解率突破3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大代表不是什么职务,更不是什么荣誉,有的只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她直言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忠实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她参加关于随州城区交通整治、先觉庙水库引水工程、加快建设 “圣地车都”推动随州跨越发展、加快农民工精神文化建设等项议案的提起;她主动深入基层,先后对 《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民调解法》、 《残疾人保障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切实解决人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正确维权提供帮助。 王艳丽积极主动加大与其他人大代表的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推进了法院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她坚持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并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法院,成为联系社会各界与法院工作的纽带,有益于法院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