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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活物抵押贷款
  本报讯 通讯员张军、孙焱波报道:日前,曾都区何店镇7户生猪养殖户通过抵押250头种猪,作价125万元,从邮政储蓄银行何店支行获得了45万元贷款,成为市工商局办理的首例利用活物抵押贷款的动产抵押登记事项。
    近年来,我市种植养殖业发展较快,但种植养殖业资金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困难一直困扰着种植养殖业主。市工商部门认真研究认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中,虽然只规定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以抵押,没有明确动植物可以作为动产抵押,但也没有特别禁止。
    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市工商部门积极与银行方面联系,共同探索以动、植物作为抵押物的可行性,得到了银行方面的认可,实现了动植物动产抵押贷款零的突破,有效的破解了种养殖业资金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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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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