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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行风评议对象确定
作者:11月
本报讯 记者潘楠报道:5月10日,从市纠风办获悉,我市2013年将对教育、民政、人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扶贫、药监等10个部门及其系统进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于2012年参评的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国税、地税、物价、安监八部门将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 此次评议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坚持“管行业必先管行风”的原则,以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动参评部门转变作风、执政为民。评议内容包括落实民生政策、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反腐倡廉、部门问题整改五个方面,从4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查找问题阶段(4—5月)、整改阶段(6—11月)、组织测评阶段(8—10月)、总结阶段(11月)。组织测评阶段将通过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电视问政集中评议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