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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德荣、汪家树辞去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3年9月22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德荣、汪家树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李德荣、汪家树辞去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李德荣担任的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