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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依法巩固封山育林建设新成果
征 程
——随州市森林公安工作巡礼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远古时代,炎帝始祖在随州热土上开创了华夏五千年的农耕文明。
    现代社会,随州森林公安在砥砺奋进中书写了生态文明的新传奇。
    这是一片干事创业的沃土!
    2000年,地级随州市成立,随州市森林公安机关白手起家,他们用前瞻的视野,以争先的心态,沸腾的热血,奏响了一曲干事创业的最强音!
    随州市森林公安局下辖3个县市区局,6个基层派出所,担负着全市750万亩,覆盖率达53%生态安全“红线”的保护重任。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付建平说:“错过一次机会,落后一个年代;失掉一个机遇,落后一个时代”。随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英明的领导下,打响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建设的攻坚战。
    按照“进班子,加经费,增编制,升待遇,建新房,换装备”十八字方针,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落实了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专项政法编制;顺利实现了公务员过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森公安机关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并设立单独财务账户;率先落实了市(州)、县(市、区)两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班子成员职级高配;率先落实了市(州)、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治安执法权限;率先新建1个一级派出所、5个二级派出所和县级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率先全部接通金盾网,配备了98台电脑、12台传真机、12部打印机,添置了14辆警务用车。彻底改变了基层“四无”状况,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授予随州市森林公安机关“三基”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敢想,创造机遇,敢干,抓住机遇,能干,放大机遇。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不懂信息化的领导将会失去指挥权,不会信息化的民警将会失掉工作权。为了实现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随州森林公安在市公安局和电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布局合理、地段适当、利于工作、方便群众的要求,完成了市局、县(市、区)局基层派出所的金盾网接入,相继开展了写作高手,电脑快手,办案能手,大练兵活动,实现了“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台账网上建,工作网上考”的目标。在公安部组织的“清网行动”中,随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网上办案优势,通过信息研判抓获全部网上逃犯46名,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立下了悍马功劳,随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先进单位。
    不抓队伍就是失职,抓不好队伍就是不称职。随州森林公安机关以“五练”为抓手,探索队伍建设新途径。练境界,牢记宗旨;练思维,把握规律;练能力,提高素质;练作风,求真务实;练方法,讲究策略。“五练”练出了爱岗敬业的优秀政工干部晏洪,以所为家的优秀所长魏力,勇于开拓的优秀公安局长刘清宏,攻坚克难的优秀民警余波等29名先进模范人物。 “五练”实现了单项工作争先,整体工作推进的目标。曾都区森林公安分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 “三基建设”先进单位。随县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国严打整治优秀基层单位,广水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三次,连续五年综合目标考核位于全省地市州森林公安机关前三名。省林业厅授予市森林公安局“全省先进森林公安局”称号。
    “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针对涉林地犯罪的规律和特点,随州森林公安机关坚持深化大走访活动,强化打击不放松,架设专群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打防控管相结合的防控网络,先后开展了“楚天绿盾”、“楚天绿剑”、“楚天收网”、“火案侦破”近20场专项行动。2007年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侦破查处涉林案件6548起,其中刑事案件368起,打击处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7561人次,追究刑事责任392人次,打掉犯罪团伙69个,没收木材9800立方米,查获野生保护动物10640只(条),办理信访案件5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00余万元。一批批涉林大要案频频告破,一个个违法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一起起火灾案被查处,一窝窝黑恶势力被摧毁,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07年至2013年间,先后有10个集体和65名个人得到记功嘉奖等。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付建平、随州市森林公安局副调研员晏洪等两名同志被国家林业局荣记个人二等功;曾都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刘清宏同志被国家林业局授予 “百名优秀侦查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随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走访群众5000余户,发放宣传单60000余份,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捐助资金近20万元,帮扶困难群众2800余人次。收到群众感谢信200余封,锦旗24面。2010年11月,随州市森林公安局被随州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政风行风社会满意站所”称号;2013年2月,被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百”活动先进站所;连续六年执法质量考评被随州市公安局、湖北省森林公安局评为优秀等次。
    谒祖圣地,百里林区,山青水秀,见证着随州森林公安的情怀,他们用坦荡无私的付出,震天动地的壮举,鲜红滚烫的热血,描绘出一幅幅荡气回肠的英雄画卷。
    专汽之都,茫茫林海,滚滚绿涛,记录着随州森林公安民警的奉献,他们扎根沃土,坚守责任,化平凡为绚烂,化普通为神奇,竖起了随州森林公安跨越发展的历史丰碑!
    随州的森林公安为了随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的安全,随州森林公安机关立足新起点,面对新挑战,聚全省森林公安之精华,在依法治警、制度管警、科技强警、廉洁从警、从优待警的征程上抒写更新,更美的新篇章!
  森林防火知识问答
    问: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问:在防火期内特殊需要用火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在防火期内,在林区必须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各类生产用火。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到县级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人员和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跑火。
    (2)林副业生产用火。应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3)用火人员必须持证进入林区的用火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的证明。
    问:什么是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问: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答: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 “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
    问:大风天气扑火的要求是什么?
    答:大风天火蔓延快,强度大,扑打时危险性也大,一般不进行扑打;由于一些原因必须进行扑打时,要掌握以下要领:
    一是先打火尾和两侧的火,打一段清一段,巩固一段,保证不复燃。二是根据火的发展速度,把兵力运送至火头前面去待风速降低时,全部出动,一举将火扑灭。三是利用依托条件,采取点迎面火的方法将火扑灭,但风速过大时不易采用此种方法。四是择弱避强,严防乱流火。扑火时,要选择火势弱的地方为突破口,一时攻不上去时要暂避火锋,等待时机。坚决反对在火势狂的地方强行蛮干的作法。由于地形多变和风向变化,火场上经常会产生乱流火。在级风以下天气,风向不稳时,扑火战斗员容易被火焰灼伤。因此,在扑火时,精力要集中,注意观察方向,防止乱流火烧伤。
    问:什么是扑火的有利时机?
    答:(一)初发火。初发火火势弱,面积小,只有扑火队伍及时赶到扑救,火较易一举歼灭。
    (二)下山火。下山火蔓延速度慢,火势弱,容易扑打。尽可能将下山火消灭在下山阶段。
    (三)夜间。夜间特别是凌晨温度低,相对湿度大,风小,火势弱,蔓延速度慢,低凹处的火会自灭;上山火也缓慢爬坡,有时不打自灭。整个火场的火线容易出现断条,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指挥得力,很快就可将火扑灭。但扑打夜间火,一要注意天黑山陡,防止摔伤扑火人员等,二要认真清理,以免第二天气温上升,风力加大出现复燃火。
    (四)有利的灭火天气。林区的小气候常多变,在扑火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阴、雨、雪天气,应集中兵力,奋起灭火,以防天气转晴,难以扑救。
    问:扑救森林火灾应该注意哪些安全规则?
    答:扑救森林火灾中,保证人员安全十分重要,必须遵守10条安全规则:
    ①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
    ②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③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④时刻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
    ⑤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机具。
    ⑥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时段的天气情况。
    ⑦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⑧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⑨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凶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⑩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问:哪些是危险环境?
    答:1.恶劣的天气条件。10:00-16:00时段,尤其是午后,风大物燥,火场气温高,相对湿度小,风向易变,火场烟尘大,能见度低,是扑救森林火灾极其不利的时段和天气条件。在防火期内,大风是最危险的天气条件。2.不利的地形。陡坡会自然地改变林火行为,尤其是林火的蔓延速度。窄山脊线(拱脊)是很危险的地方。在那里往往产生热辐射和热传导,温度极高,人无法忍受。窄谷(或狭窄草塘沟)、岩石裂缝会改变林火行为。窄谷(或窄谷草塘沟)和闭塞的山谷河道会增加热空气的传导速率,容易产生新火点。葫芦峡,即三面环山。他的作用如同排烟管道,为强烈的上升气流提供了通道,又为空气的补充创造了条件。鞍状山谷是指两个高点之间的低洼区域,那里经常是温度极高和浓烟滚滚的险地。3.易燃的可燃物。尤其是阳性杂草和易燃灌木地段,会突然增加林火蔓延速度。
    问:哪些小地形是扑火的危险地带?
    答:(一)沟谷地带。扑火人员在扑救沟谷地带山火时,一是火灾产生的飞火容易引燃附近山场,包围扑火人员。二是火灾燃烧时耗费了大量的氧气,使谷底空气含氧量下降,使扑火人员窒息而死。
    (二)峡谷地带。当风沿着山谷长度的方向吹,而峡谷的长度宽度各处又不同时,在狭窄处风速则增加,称为峡谷风,也叫峡谷效应。火在峡谷处燃烧,火的速度极快,在峡谷地带扑火十分危险。
    (三)支沟地带。如果火灾山场的主沟在燃烧,遇到了支沟,火就会分流。而支沟在燃烧,却不容易向主沟方向发展,因此,如果主山沟发生了火灾,扑火人员从支山沟向主山沟运动很不安全。
    (四)鞍形场地带。当风越过山脊鞍形场(即两山山脊之间相隔不远,且山谷与山脊的高度相差不大之处),容易形成水平和垂直旋风,容易对扑火人员造成伤害。
    (五)依次增高的山场。当火的前方有依次增高的山群,火向前方发展迅速,一下子会烧着几个山头,在火前方的山脊修防火线很不安全。
    问:如果被大火包围,如何自救?方法是什么?
    答:在扑火时,可能会发生被火围住的情况,必须想尽办法尽快脱离火海。扑火队员一旦被林火围困或袭击,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一是退入安全区。扑火队 (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点顺风火,一边打两侧的火,一边跟着火头方向前进,进入到点火自救产生的火烧迹地内避火。三是按规范府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火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问:发生伤亡事故原因有哪些?
    答:1.林火行为的变化判断失误。2.顺风逃生。3.直接扑打火头。4.在草甸、杂灌中避火。5.对地形条件认识不清,没有建立避火安全区。6.浓烟熏呛和高温烤灼。7.扑火队员过度疲劳8.小火掉以轻心。小火给人以错觉,扑火安全意识淡化,也不建立避火安全区,往往因掉以轻心而发生意外伤亡事故。9.林火的极度恐惧,惊惶失措。没有接受扑火训练的扑火人员,因受到林火产生的轰鸣声和浓烟、高温的危害而引起极度恐惧,惊惶失措、失去统一指挥,乱跑乱串而发生伤亡事故。10.火烧木、乱石砸伤。
    问: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有什么危害?
    答:人们常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棵幼苗长成大树常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需要花费人们大量的心血和汗水,而一场森林火灾在几天或者几小时内就能把大片的森林毁灭,生活在森林内的珍贵野生动植物瞬间就消失了,有的甚至灭绝损失之大是无法计算的。
    问:森林火灾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答:森林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氧气等)和一定的温度。
    问: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哪些呢?
    答:概括地说,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天然火源,一种是人为火源。
    问:天然原因指的是什么?
    答:主要是指人类无法控制的原因:如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坠落和泥炭自燃等,天然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相对较少。
    问:人为原因指的是什么?
    答:主要是指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原因:如在山上烧荒、烧田埂、采石放炮、烧炭、烧石灰、烧砖瓦以及机车甩瓦、汽车喷火和高压线脱落等等。又比如在山上扔烟头、烧火做饭、取暖、照明、上坟烧纸、放鞭炮、小孩玩火、人为放火,等等。
    问:扑救森林火灾跟每位公民有关系吗?
    答:当然有啊!扑救森林火灾,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问:青少年可以为森林防火做哪些事情?
    答:中小学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年小力薄,不具备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向当地防火办、家长、老师或者自己信得过的成年人报告;不能参加扑火的人要组织起来,看好我们的家园;向他人宣传扑火知识,督促有扑火能力的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另外,在学习之余,要积极参加学校或者当地组织的植树造林和割除林区可燃物的活动,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热爱集体,热爱森林,成为爱林护林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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