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化同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席义 近年来,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扣“公平公正、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办案流程、科学应对群体案件、注重多方联动,仲裁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全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2014年,共调解81件劳动纠纷,涉及劳动者82人,调解成功率65%。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6件,结案84件,平均2个半工作日处理一起案件,涉案金额360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119人。 管理网络化 调解组织全面覆盖 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认知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和人事纠纷走上了仲裁渠道,快办、快审、快结成为新常态下对我们的必然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给我们提出更高要求。由于我局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还没有到位,人员少,裁决案子多,原有仲裁模式取证成本高,时效性强等特点迫使我们在制度创新上进行探索。一是依托网络化细化责任清单,即在社区网络划分范围,每个网格配责任员,掌握情况。二是层层成立调解中心,建立区、镇(办)、社区(村)、企业的四级调解网络,并分别配备了人员和设备。三是实行案件受理分解模式。目前,曾都区11个镇(办、管委会)和所辖38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依托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调解兼职员,实现了信息互通、整体联动、优先调解、重调慎裁的工作格局,基层调解网络初步形成。 办案规范化 权力运用公开透明 近年来对于受理仲裁案件,属于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和福利的案件增多,一审终裁的案子越来越多,为确保办案质量,我们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对所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书。实行办案三方机制,从区人社局、总工会、经信局、基层人社中心等单位里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了16名专兼职仲裁员及1名兼职书记员,对立案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除简单的案件实行独任仲裁员审理外,其余均由1名专职仲裁员和2名兼职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兼职仲裁员从区总工会、企业主管部门、被申请人所在地基层人社中心等单位仲裁员中选任,全年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40人次,即发挥了仲裁办案三方机制的作用,调动了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人社中心参与办案的积极性,有效防止仲裁办案“唱独角戏”和“一言堂”的现象出现,提升了仲裁办案的公信力。 处理快捷化 群体案件应对高效 群体性案件涉及面广,突发性强,稍微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我们坚持“依法受理、优先审理、确保稳定”的处理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7月份,随州市某纺织公司38名员工因工资及社会保险向区仲裁委申请仲裁,情绪激动,区仲裁委在安抚员工的同时,随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经信局等仲裁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处置小组,于次日到企业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很快就处理了这起涉案金额近百万的集体争议案件,排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衔接无缝化 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遵循“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方针,对反映到区仲裁办公室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走调解程序,仲裁办及时将调解申请材料通过网络逐层传送到镇 (办、管委会)及社区“调解中心”,由基层 “调解中心”先行调查核实并进行调解。对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指导当事人填写仲裁文书,引导当事人走仲裁程序,实行调裁无缝对接。2014年10月,曾都区何店镇天星村一村民张某,因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生活补助等要求向曾都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区调委会将张某的申请材料及时转至何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指导何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圆满解决了这一起纠纷。事后,张某连声对调解员说:“真是感谢你们,不是你们帮忙调解我哪能拿到这笔钱!”并向曾都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赠送了“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纠纷促稳定”的锦旗一面。 服务人性化 矛盾纠纷就近化解 针对企业和劳动者普遍反映的劳动争议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精力投入大的问题,创新仲裁办案模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探索实行“流动仲裁庭”办案模式,开展“巡诊裁案”,哪里有需要,仲裁庭就“流动”到哪里,组织“流动仲裁庭”下基层、进社区,在争议发生地就近开庭审理,及时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达到“处理一件、影响一片”的效果。2014年8月底,曾都经济开发区某公司员工小王因工伤赔偿事宜与公司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效后向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获悉后,特事快办,安排“流动仲裁庭”第二天赶到公司现场办案。首席仲裁员进行案中调解,随即下达《仲裁调解书》,双方的问题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