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工商清查网店经营行为帮消费者维权
共清查网店经营业主57户 对9户有问题业主立案调查
作者:张清、
本报讯 记者张清、通讯员李端、吴斯华报道:“叮铃铃……”3月14日,广水市陈巷工商所电话急促响起,“请问是工商所吗,前几天,我在家网购了一个肩包,经查询是水货,想要退货,可店主说自己销售的商品质量没问题,就是不同意退货,这期间我与店主交涉了好几次,可就是不见效,请你们帮我维权。”新年伊始,湖南消费者肖某就遭遇了网购“水货”。 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登录网络,发现经销者陈某的确正在一个网上发布了销售肩包的信息,执法人员随即找到其在广水的实地场所,经现场检查,发现有电脑一台及库存肩包。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涉嫌无照从事肩包经营活动,工商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经销者陈某自2014年9月1日至今,个人投资2万元,与一个网站联系,支付费用为500元/年,租用其二级域名用于网络销售。同时,陈某从武汉某批发商处,以每件30元购进肩包共计500件,夹杂部分“傍名牌”水货,在互联网上以每件55元的价格一并销售,以此从中牟利。 工商部门认定当事人经销商陈某存在无照经营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立即取缔其无照经营,责令其按新消法的要求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不能再仅仅以退货了事,予以 “退一赔三”,同时还要接受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网店准入把关不严、信息审查不力,容易产生违法违规等问题,广水工商主动出击,开通网上监管平台,对全市各辖区的网店进行了调查摸排走访,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式的排查。一方面,组织系统计算机业务技术人员,通过登录互联网,对经营场所隶属于广水市的网店进行全方位清查;另一方面,市场准入登记人员通过登录工商系统业务平台,在网上进行排查;监管人员通过调阅信息到网店业主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巡查,通过“三查”方式,来规范辖区网店业主的经营行为。至目前,该市共清查网店经营业主57户,其中对3户无照经营,6户涉嫌销售“水货”商品的业主进行了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