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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保和谐
——曾都区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经验
作者:唐天才特约记者余运来
  本报记者唐天才 特约记者余运来
    自2012年3月,曾都区在全省首推“三调联动”(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建立受理联动、调处联动、效力联动化解纠纷)工作机制,走出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调解工作新路子。
    曾都区“三调联动”的成功经验,现在全市予以推广。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称赞曾都区“三调联动”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联动调解化“干戈”
    一起交通事故让关系很好的两家人结了怨,怨气一结就是两年多。
    这事发生在何店镇三岔湖村。
    2012年11月上旬,五组村民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与骑摩托车的三组村民孙某相撞,造成孙某腿部粉碎性骨折。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应全额支付伤者医疗及相关费用。
    王某首次支付医疗费6.7万元后承诺,承担后期费用及赔偿伤者损失,后又分两次支付1.65万元。
    孙某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其家人多次到王某家中讨说法,甚至大打出手。何店镇派出所多次出警进行调解,效果不佳,两家干戈不息。
    今年1月26日,何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岔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召集王某和孙某进行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达成协议:王某再支付孙某赔偿金6万元,分两次进行。何店法庭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一场持续达两年的交通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究竟是什么让两家“化干戈为玉帛”?
    曾参与这起纠纷处理的何店镇宣传委员陈建告诉记者:“‘三调联动’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合力啃下“硬骨头”
    “三调联动”关键在“联”,重点在“动”。如何实现无缝对接、互通联动?
    曾都区的做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任何一方调解矛盾纠纷,其他各方有责任义务参与协助,促使矛盾纠纷尽快解决。
  
    据统计,该区有10个镇、办事处、管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52个村(居)调解委员会,1200个调解小组,49个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
    攥指成拳,力拨千钧。洛阳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刘章龙深有感触地说:“多方参与,多元调处,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啃掉了那些多年难啃的‘硬骨头’。”
    60多岁的罗某家住洛阳镇怡和路居委会二组,曾到洛阳矿粉厂当司机,工作至1991年。因矿粉厂处于半停产状态,他自行离岗,从事了别的职业。2002年,矿粉厂改制,罗某因没有档案,未列入改制对象。2002年起,罗某先后到区、市、省三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享受改制待遇。
    打了十几年官司,罗某对审理结果始终不满意,家里也因此债台高筑,家人劝他息访罢诉,他仍一意孤行。2012年,在市、区两级法院支持下,洛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做通了罗某的思想工作,他表示不再上诉。
  火星灭在燎原前
    小矛盾、小纠纷就像一粒火星,如何在它引起火灾之前,就将它熄灭?
    曾都区给出的答案是:在自然村、片区或村民小组、小区楼院设立调解员或矛盾纠纷信息员,全区聘任211名首席调解员,每周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情况随时掌握、问题及时发现、矛盾限时调处,彻底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2014年7月17日,何店镇桂华村九组村民江某在用电过程中,绕过漏电保护器接电线,导致触电身亡。桂华村调解员杨爱国知道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报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镇、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一场很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被迅速平息。
    何店镇司法所副所长方永春坦言,主动介入,及早介入,防患于未然,是处理好突发事件的重要一环。去年,他们处理突发事件9起、矛盾纠纷371起,办理信访案件10多起。
    “三调联动”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出的是和谐,调稳的是根基。3年多来,覆盖全区的大调解网络共受理群众纠纷调解案件9462件,调解成功900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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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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