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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鸣在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座谈会上要求
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体现“忠诚干净担当”
作者:党工委
  本报讯 记者陈晓林、通讯员付晗报道:7月10日上午,市委召开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刘晓鸣要求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用“忠诚、干净、担当”的作为,体现所肩负的应有责任。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正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永红,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夏卫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随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谭志勇和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党工委)书记等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结合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踊跃发言,畅谈心得体会。他们认为,“七一”前夕习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县委书记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决心以受表彰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为标杆,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重要要求,为官做人、谋事创业。他们表示,将把握大势,主动担当,严以问责,既当领导者,又当执行者,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刘晓鸣要求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用“忠诚、干净、担当”的作为,体现所肩负的应有责任。他特别提出了“境界、胸怀、担当”六个字的寄语。他说,所谓境界,就是无论形势多么复杂,都必须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境界。所谓胸怀,就是要容人容事胸有大局,要体现一个“公”字,公权公用,公事公办,不因情而忘公,不因利而忘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防止“公报私仇”,既要有“霹雳手段”,也要有“菩萨心肠”,要治病救人、事前防范,避免小事酿成大案。所谓担当,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牢记“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要敢于担难、担责、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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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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