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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房证没办 业主拖欠物业费
一小区电梯停摆三天终“复工”
  本报讯 记者周强、黄闯报道:10月28日,家住随城左岸星城小区1号楼和2号楼的居民突然发现所有电梯突然停止运行,无奈之下,居民只得靠爬楼梯进出。电梯为什么停了呢?小区物业有说法,原来是这两栋楼近200户业主7年拖欠物业费达上百万元所致。
    28日上午,记者来到左岸星城小区发现,1、2号楼为小高层建筑,共有17层,不少居民正提着大包小包爬楼梯回家,叫苦连连。 “这电梯不是坏了,而是因为楼里大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从28日上午9点开始停了电梯,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物业费没交,所以物业公司拿电梯‘开刀’。”家住左岸星城2号楼的一户业主告诉记者,她家从2013年12月起就没有交过物业费,原因是房子买了7年了,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并不是我们停用了电梯,而是物业费拖欠太多,我们实在无力垫付了。”对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很无奈。他告诉记者,左岸星城1、2号楼共240户业主,欠费的多达207户,交费率仅为14.58%。截至今年8月,7年时间里,物业公司垫付各项费用达11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员工工资及物业公司的各项开支。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1、2号楼相关的电梯、公共管道、公共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不能得到正常的维修养护,特别是电梯维修保养得不到保障,最终导致公共照明、电梯等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对于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我们表示很抱歉。希望业主能够尽快交齐拖欠的物业费,从而恢复小区的正常运转。另外,业主之前所交的办房产证的钱,并非是交给了物业,而是交给了开发商。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一下,尽快把业主的房产证办下来。”公司负责人说。
    湖北天赋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强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作为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已经构成违约。而物业可以选择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但物业采取切断电梯等方式维权,也是不妥的。物业和开发商是两个主体,办证应该由开发商来办理,而不是由物业公司,物业提供了七年的服务,作为业主就应当交物业费。业主不交,侵犯的不仅是物业的权益,而且是侵犯了已经交的那些业主的权益,最终受害的是业主自己。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该小区获悉,经过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沟通,电梯在停摆三天后已经恢复了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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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电梯停摆三天终“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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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0 版:都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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