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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公安局关于启用新建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的公告
  为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随县公安局决定于2015年11月15日,启用新建智能交通综合系统,对以下路口,路段实行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设备抓拍,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一、路口电子警察
    在随县城区和洪山镇镇区信号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可以对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向行驶,不安导向车道通行,随意调头,随意变更车道,压黄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违停抓拍电子警察
    在洪山镇区商场,市场,银行,学校等繁华路段,安装5套自动违停抓拍电子警察,主要抓拍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现场禁停标识为准。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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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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