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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被叫停拒不执行遭行拘
我市查处首例适用新《环保法》行政拘留案件
作者:陈云、
本报讯 记者陈云、通讯员王永新报道:环评未批先建,被责令停建拒不执行,11月17日,市君达石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被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这是自今年1月1日号称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例适用于新 《环保法》的行政拘留案件。 8月24日,市环保局曾都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环境监察时发现,市君达石业公司在曾都区南郊茶庵建设的石材生产加工项目,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26日,市环保部门对该公司送达了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该项目,并要求其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8月 27日,市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停止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并未按要求停止建设,王某仍擅自在该公司东南角建设浇灌水泥墩一处。对此,市环保部门根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建设,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因该公司“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市环保部门将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给市公安机关。 11月17日,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王某进行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对其执行了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