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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统筹抓好司法改革,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公正司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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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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