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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告
近期,我市出现有利用虚假购房合同、税务发票以及提供虚假查询网站,企图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个别现象。对此行为,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依法查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特郑重提醒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伪造的购房合同、税务发票、结婚证等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条之规定,收缴伪造资料,追回相关款项,通报所在单位,并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限制其以后的提取使用;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敬告广大缴存人:要珍惜个人信誉,合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勿相信不法中介,以免上当受骗,得不偿失。 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