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纯国
近日,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先进林业局的决定》(鄂林人【2016】19号),曾都区林业局获此殊荣,被授予“2015年度全省先进林业局”称号。
2015年,曾都区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加快推进绿满曾都行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圆满完成全年林业工作目标。
绿满行动 首战告捷
经省绿满荆楚检查组核查,全区完成植树造林合格面积26806亩,占省定目标19325亩的138.71%,其中宜林荒山荒地绿化19486亩,通道绿化完成2040亩,村庄绿化完成5280亩。
在增加投入上挖潜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多元投入,全区共投入造林绿化资金2700万元,其中政府、部门、镇办和项目资金投入15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造林项目资金450万元;区级财政每年列出6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安排炎帝大道景观带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区直部门三万工作队投入绿化资金150万元;镇、办事处、管委会投资15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1200万元。
在创新机制上添活力。实行区“四大家”领导包片、区直部门包村、镇办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坚持“谁造、谁有、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拍卖、租赁、承包、托管、股份经营等多种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实行招投标制,不造无主林;实行专业队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新造林有人管、能成林。
向强化督办要落实力。建立了三级督办机制。区委、区政府成立四个督办组,一周一督办,每周一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按照洁美家园暗访的方式,对重要路段、主要村庄、连片荒山等地方的造林情况进行公开报道,督促限期绿化。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镇办,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包村组的包保责任制,在植树造林期间每周到包保村时间不少于3天。各林管站人员深入村组、造林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协调服务、检查督办工作。
依法治林 成效显著
坚持封育结合、造管并举,强化林地征占、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生态公益林、野生动植物监管,林区治安秩序和谐稳定。发放重点项目林木采伐许可证24份蓄积3340立方米,仅占年采伐限额的4.03%;办理木材运输证222份,运输木材1865立方米、苗木328株。发放木材经营许可证10份,木材加工许可证1份,开展木材经营许可证年审35户。审核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18宗583亩。核查生态公益林115615亩。开展利剑行动、林地清理专项行动,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1起,涉案木材136立方米,涉案林地面积21.1亩。办理林业刑事案件2起,移送起诉2人。
严管林木资源。严格执行封山育林令,对生态公益林严格实行禁伐,对需要采伐的工程项目占用等,加强了采伐审批的社会监督,严格伐前勘测设计。实行木材采伐审批会审,采伐前公示,林木采伐监管责任人伐后检查验收、迹地更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减少了资源消耗。对近两年的采伐点进行了全面清查,促使业主及时更新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动态监管,促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核发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1万元。
严管经营加工。加强中小型木材加工企业管理。每月对全区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来源进行全面清查,与所有符合加工条件的企业签订合法加工承诺书。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随时对原材料来源进行暗访抽查,发现来源不明松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并进行停产整顿,发现3次责令其关闭。加强对派驻中盐银港森林资源监督室管理。制定并印发了 《关于加强派驻中盐银港湖北人造板有限公司森林资源监督室管理的通知》和《曾都区林业局驻中盐银港森林资源监督室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签订森林资源监督员责任书,制订考核管理办法。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规范了执法行为。
严格林地管理。所有使用林地项目,一律纳入征占用林地限额管理。林地限额优先满足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严格控制营利性项目使用林地。各级林业部门加强了对林地的监管和执法检查。
强化源头防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采挖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根据去冬今春袋料香菇行情好,我区袋料材有部分外流的现象,区林业局由局领导成员带队,组织局机关和林管站人员在各镇、办通往外县市主要路口蹲守值班,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运输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同时,区森林公安机关先后开展“利剑”行动、林地专项清理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涉林案件。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1起,涉案木材136立方米,涉案林地面积21.1亩。其中盗伐林木案件4起,滥伐林木案件25起,非法收购林木案1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9起,无证运输林木案7起。办理林业刑事案件2起,移送起诉2人。
严防森林火灾。2015年,全区发生森林火灾4起,为历年最低。一是层层细化责任。区政府与各镇、办、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各地与村(居)委会、村与林权所有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细化到镇办、到村组、到林权所有者、到山头地块,细化到每个环节。二是广泛宣传防范。区防火办印发《致市民群众的一封信》1万份至市民手中;林业部门与文明办联合印制文明祭扫宣传册2000份,由志愿者到公园、车站、商场、学校等人群密集地进行宣传;各进山路口设置防火宣传牌;出动宣传车50多台次流动宣传;林区中小学每月上一堂10分钟的森林防火课。使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农家。三是严格督导。春节及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检查防火责任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漏洞、解决问题。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严控有害生物。强化测报工作,设立15个固定观测点开展松毛虫测报工作,准确掌握越冬代和第一代松毛虫发生情况,调查杨小丹蛾发生情况,并及时发布预报。防治马尾松毛虫1700亩,防治杨小舟蛾500亩,防治疑似松才线虫病1000亩。坚持产地检疫与调运检疫相结合,签发《产地检疫合证》26份,《植物检疫证书》285份,检疫苗木42万余株,检疫木材2.1万余立方米,检疫花卉26万株。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外业调查13条样带,调查苗圃625亩,调查涉林企业12个,采集主要有害生物标本12套。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洛阳镇的古银杏全面普查,实行挂牌保护2069棵,对500年以上的古银杏开展了追肥、培土、病虫防治和围栏工作。
林业改革 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一是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全区流转林地、林权243宗17万亩,森林资源资产达7659.4万元。发展核桃、油茶、银杏等高效经济林、杨树、国外松等速生丰产林以及花卉苗木基地6.7万亩。二是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区林业局与市农业银行签订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监管协议》,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3起,林权抵押面积1.4万亩,融资2660万元支持林业发展。三是发展林业合作组织。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社达138家,拥有社员3133户,促进了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四是开展林业产权登记制度改革。
精简林业行政审批事项。一是精简申报材料。取消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改前置办件为后置办件。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将原有8个审批环节简化为4个环节,推行行政审批“一表制”工作机制。三是压缩审批期限,将法定期限改为承诺期限,对不需要现场勘察或公示的事项定为即办件。确因审批前要勘察、公示的事项,由审批科室明确专人从速办理,实现林业审批办理时限提速50%以上。四是提高服务水平。印制了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申请文书样本、办事指南,方便服务对象;林业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明确岗位人员及职责,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局门户网站及区网格管理中心服务平台公示、公开,延伸服务内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效能。
开展产权登记和收费改革。林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移交区产权登记局。根据省财政厅、地税局、物价局的通知,暂停征收育林基金,取消森林植物植疫费、林权勘测费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因此产生的收入减少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妥善处理。
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省林业厅的安排,对国有谢家林场的人员、资产、债权债务、森林资源等情况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调查和核实,为下步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林场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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