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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常军、张志伟报道: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决战 “十三五”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动员大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综合考核突出单位和个人,市公安局被评为市直部门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市公安局党委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单位。 201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守牢“三个严防”底线知难而上,紧扣“四项建设”主线持续发力,深化“五大警务”抓手拓展延伸,擦亮“六张名片”品牌争先创优,努力打造“平安随州”、“法治随州”、“清廉公安”,促进全市公安工作提档升级、竞进提质,呈现出社会大局倍加向稳、打防犯罪倍加向严、社会防控倍加向实、公共安全倍加向安、队伍建设倍加向上的“五个倍加”良好局面,为助推实现湖北公安“中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和开创“圣地车都”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