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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娘家人”撑起“保护伞”
全市妇联组织依法维权力阻“家暴”
作者:黄闯、
  本报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何逸红报道:“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我,可前夫却连续两年不支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昨日,“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铃声在市妇联办公室响起,求助者的语气带着焦急和无奈。市妇联工作人员一边记录,一边安抚求助者的情绪,并向其耐心讲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市妇联发挥职能优势、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市妇联组织转变工作思路,转换工作角色,在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加大法律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努力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2015年,全市妇联共接待信访案件来电300多起,调处率达98%,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2015年,全市妇联信访总数虽比去年减少了一半,但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占信访总数的比例仍居高不下,其中家庭暴力案件仍占主导地位。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家庭暴力案件首先是习惯性的家暴。在大多数家暴案件中,很多男打女现象是出自习惯性的,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所致。其次处于性格磨合期引起的家暴。从家庭暴力案件统计表中发现:年龄在26至45周岁的有18件,占29件家暴案件总数的62%,这段时间正是新婚已过、各自的性格凸显时期,加上大多新添小孩、杂事琐事多、女人唠叨多等方面的原因引发的家暴就自然而然地随之而来。再次因第三者插足、感情不和、家庭经济纠纷、或酗酒赌博等一方或多方原因引起的家庭暴力也不少。当然因法律知识的缺失引起的家暴、有目的的施暴、因家庭暴力取证难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的屡次家暴等也不在少数。
    市妇联负责人表示,2016年,全市妇联组织将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信访维权网络建设,使维权工作由原来的上访为主,变为下访为主,尽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规范接待登记相关程序,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帮助;不定期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情况,使维权工作处处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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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7 版:都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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