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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举办《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培训班
作者:包括转取款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通讯员蔡洪萍、周正报道:为贯彻落实省厅刑侦总队《关于启用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举办全市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班,全市公安机关将尽快开展接警止付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刑警队、派出所接报电信诈骗案件后,第一时间查明涉案的一级账户,并在30分钟内将简要案情和一级账户的姓名、账号、转账时间等信息录入平台,平台向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刑警队、派出所等接警单位开放权限。 同时,尽快开展境内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发案地公安机关在2天内将受害人询问笔录、受立案材料等基本信息和线索录入平台,并在4天内将获取的涉案电话号码、QQ号码、微信号码、邮箱地址以及登录IP地址等信息录入平台,初步查明犯罪窝点地后通过平台推送至犯罪窝点地公安机关,对平台中的案件线索集中进行研判,串并核实案件、落地查找犯罪窝点 (包括转取款犯罪窝点)、确定作案成员(包括转取款犯罪嫌疑人)、收集固定证据,实现“定人、定案、定位”。最后,由犯罪窝点地公安机关或公安部指定的主侦地公安机关开展抓捕,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要将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证据材料移送给主侦地,实现整体移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