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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随州市本级自2015年9月8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理解,工作进展顺利,能够满足不动产登记用户办证需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用户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办证时,请在登记受理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受理凭证承诺了各类登记办结时限,用户持受理凭证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特此公告。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6月12日 投诉电话:0722-3596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