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药”去“沉疴”
——看我市如何破解河道采砂治理难题
作者:张琴
本报记者 张 琴 10月5日下午6点,随州高新区水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府河高新区某段非法采砂。接到举报后,市水政监察支队、高新区水政执法大队会同高新区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20多名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联合执法,用近7个小时处理了此次盗采事件,处理及时到位。 多年来,我市毁田、毁林、毁堤岸非法采砂等违法活动屡禁不止,举报不断。据统计,至今年初,全市采砂场72个,其中有合法手续的只有19个,没有办理河道采砂许可的有53个,形势非常严峻。 面对国有资产、生态环境保护及防洪安全的需要,回应群众的强烈诉求,我市以“猛药”去“沉疴”。坚持政府主导,水利牵头,涉砂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合执法重拳打击,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督查问责的工作要求,我市于4月初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由11个部门组成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明确涉砂职能部门职责,制定了实施方案。 市防办主任、水利局副局长、市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正江表示,由于形成非法采砂“顽疾”的历史深远,特别是乡镇、村组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随意转包、拍卖、审批砂石资源,对后期监管及执法造成了诸多隐患和难题;同时,涉砂管理部门众多,职责不明,追责不严,监管很难到位。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过硬措施,为整治行动取得成功注入了“强心剂”。 要管得住,必须对责任人“锁”得牢。我市健全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体系,签订了行政纵向到底、部门横向到边的“双向”目标责任状,形成了河道采砂管理的“天罗地网”。明确了市县政府分管水利副市(县、区)长为政府责任人,水利局分管河道采砂领导为主管部门负责人,水政监察支队长(大队长)为各地河道采砂现场监管责任人,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在河道采砂和通村公路方面监管主体责任,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极大增强了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督促各级责任人更好履责,市水利局培训砂管人员3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砂管人员和乡镇领导及有关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在《随州日报》等媒体公开了各级水利部门河道采砂监管值班、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全民参与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将整治采砂工作的履职情况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中。 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如何给市委、市政府及老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的履职答卷?今年,我市首次将河砂禁采期从主汛期延长至整个汛期。各级水政监察单位实行不间断24小时值班制度,白加黑、5+2,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吴正江介绍,今年防汛形势严峻,全市各级防办与同级水政监察单位都建立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以确保堤防和桥涵安全,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7月7日,广水市长岭镇府河河段出现了两艘采砂船作业。按照汛期河道禁止采砂的规定,第二天广水市纪委立即对存在监管不力的长岭镇党委、广水市水利部门、长岭镇菜畈村党支部等有关单位或负责人给予了严厉追责问责。在整个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市先后对17个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力度之大,历史未有,形成强烈震慑。 目前,全市已经废止了44个违规违法开采合同。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肖立国表示,随着严管严控常态化,一些违法开采行为也在发生“变种”,治理工作将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 为巩固整治成果,我市已经全域基本完成了新一轮的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今后将按照最新最严格的标准,从源头把控采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