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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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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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