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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花开竞芬芳
——随州市妇女联合会真情服务妇女儿童工作纪实
作者:王松
  本报记者 王松 通讯员 向艳
    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创新服务载体,搭建妇女创业平台,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共发展、促改革,在全市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中展现了新作为,实现了新发展,让巾帼之花在随州大地竞相开放,散发别样芬芳。
  宣讲润心 弘扬文明新风
    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开展“中国梦”“家庭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等评选宣传活动,举办了最美家庭的大型家庭情景剧展演、最美家庭进社区巡回报告等活动,在全市激发了最美家庭的正能量。同时,持续开展“洁美家园·巾帼靓家”活动,发动全市10万农家女投身“洁美家园·巾帼靓家”建设。通过一系列家庭建设,引领广大妇女把家庭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细胞。
  关爱送暖 维护合法权益
    为实现全市8.5万名贫困妇女按期脱贫,市妇联从健康脱贫、金凤助学、扶贫人才培育、三留守互助之家建设等七个项目助推妇女脱贫。
    市妇联还全力打造务实管用的妇女儿童维权体系,以平安家庭助推平安随州。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反家暴法》等法律宣传,探索“平安家庭”创建和法治宣传新载体,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构建反家暴的强大舆论。
  培训搭桥 拓宽致富渠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随州市女企业家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交流,激励广大妇女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市妇联组织了全市妇女代表、女企业家、女大学生代表近60人召开 “巾帼建功区域性中心城市”座谈会,为随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献计献策。
    为培育更多的女性创业创新人才,提升我市广大妇女创新创业、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女性电商、种植、养殖、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50余场次,培训妇女8000余人次,全力培养“家政服务业+种养殖业+手工业”和“其它产业”的“3+N”农村妇女产业人才。
  改革创新 服务发展大局
    2017年是深入推进妇联系统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切实推动改革,落实改革,深化改革,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在随州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示范城市”中作出更大贡献!
    提升妇联组织政治性,切实承担好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着眼于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深入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工作。着眼于发挥好党和群众之间的纽带作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制度保障。
    提升妇联组织先进性,广泛组织动员妇女群众投身我市创建发展转型、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建设。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举办全市巾帼创业创新项目大赛,选树一批妇女双创典型,扶持一批妇女双创项目。深化“巾帼扶贫工程”。深入开展“巾帼扶贫人才培育项目”,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和电商培训,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脱贫。充分发挥妇女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联合有关部门、行业采取“1+N”方式分类创建巾帼文明岗,引领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工作。实施家风倡扬行动。
    提升妇联组织群众性,扎实开展妇女维权、儿童关爱工作。深化儿童关爱行动。加大女童安全自护工作力度,将“三训两通”女童关爱模式扩大到全市,加大关爱力度。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和服务实效。加大对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力度,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剖析,加强法律知识宣讲,更好地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大维权服务格局。坚持社会化维权方式,强化妇联组织维权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的维权网络,形成维权合力。
    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打造改革型妇联。推进区域化组织建设。开展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试点,推动区域内妇联组织联建、干部联配、资源联享、载体联创、阵地联用、经费联筹。加强妇联工作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打造“网上妇联”。根据妇女需求开发网上服务产品,推广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服务形态,促进线上服务与线下活动有机融合。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妇联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高妇联干部运用新媒体工作的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精神侵害算家暴,同居关系也适用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对此,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而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 “离婚不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2、监护人失职,撤销资格没商量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据悉,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表述较为笼统,司法实践中鲜有被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反家暴法首次明确了“暴力侵害”的特征,让法律的操作性大大增强。
    3、发现家暴不报告,学校医院等要担责
    “官不究,民不举”,这是我国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对此,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
    4、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隔离现实危险
    反家暴法的一大利器,是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根据反家暴法,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反家暴法特别提出,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也被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
    反家暴法强调,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全市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个人、集体、家庭展示
    叶星梅是广水市李店镇黄金村的一位普通农家妇女。她和姐姐叶新洲接力创办养老院、妇女儿童之家等,创新打造出服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三位一体”模式,一家人孝老爱亲、广泛传播乐于助人的正能量。2016年叶星梅家庭荣获 “荆楚最美家庭”和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
    王何林是随县公路局殷店公路管理站职工。她继承父志,扎根山区辛勤养路17载;她悉心照料重病的养父母,为给养父母治病贷款近10万元,任劳任怨,不离不弃。2017年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钦春兰,曾都经济开发区周家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她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锐意进取,在短短几年,周家寨村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2017年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吴娟,随县政府投资审计局局长,她在审计岗位上尽职尽责,审计中她总是勇挑重担、大胆创新,讲求实效。2017年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随州市儿童福利院全体职工用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父母心养育着祖国的花朵,用博爱无私奉献的精神,以 “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心态为孤残儿童成长发展撑起一片蓝天。2017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随州市国税局妇委会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围绕大局工作和妇女需求,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促进了妇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力地推进了国税工作的跨越攀升。2017年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
    广水市妇女联合会积极引导妇女创业建功,培育弘扬良好家风,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完善妇联组织网络。2017年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
  祝全市妇女同胞们“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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