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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文体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公开承诺
  随州市文体新广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
    (四)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承担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省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的日常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负责市属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资质的监管以及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农村电影放映,扶助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节目监管;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管理工作;管理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与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随州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版权事业。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负责文物法规执行与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审核和申报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管理;对全市文(博)物开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文(博)物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对外交流实行调控和宏观管理;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各级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监管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实施依法设定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指导、扶持产业园区与基地建设。
    (十一)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州市文体新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履职尽责工作,推进全市文体新广系统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文化强市建设,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
    二、提升文化惠民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免费放映公益电影、戏曲进校园、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加强执法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粗暴野蛮执法行为。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强化履职尽责理念,改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诚挚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市文体新广局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22-3596136
    举报邮箱:3596136@163.com
  随县文体新广局主要职责简介
    随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于2009年12月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监管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经营活动。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版权、广播电影电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随县文体新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全县文体新广系统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切实解决文化工作、体育工作领域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文体新广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文化随县”建设,县文体新广局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县文体新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进 “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教育、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廉政谈话、定期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履职、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强化依法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和单位办理审批事项。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坚持勤政为民、优化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免费放映公益电影、戏曲进校园、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专项资金、惠民补贴资金相关政策及其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纠正行政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公、行政监管不严、行政服务不优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断改进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服务水平质量,树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文明高效的文体新广形象。
    五、积极畅通监督渠道。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投诉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监督平台。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兑现公开承诺事项,问题整改效果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健全完善问题收集处理和履职尽责工作长效机制。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39252(局办公室电话)
    0722-12318-2(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sxwtlzjz@163.com
    地址:随州市随县烈山湖西路县文体新广局
    邮编:431500
    通讯地址:随州市市政府大楼201室
  广水市文体新广局主要工作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规划、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指导全市各镇、办文化站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体育运动项目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市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承担全市举办的国际、国内、省内及随州市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地级市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机构的日常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负责市属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资质的监管以及记者证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
    六、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管理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扶助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发展;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的监管;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收录管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与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水人民广播电台、广水电视台、广水市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版权事业。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事业。负责文物法规执行与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各项工作;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负责工程的监督检查;审核和申报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管理;对全市文 (博)物开放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导、协调全市文 (博)物建设和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对外交流实行调控和宏观管理;查处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检查指导文物、博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监管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实施依法设定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文物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指导、扶持产业园区与基地建设。
    十一、统筹规划并实施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版权、文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水市文体新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全市文体新广系统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切实解决文化工作、体育工作领域存在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环境,市文体新广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市文体新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教育、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廉政谈话、定期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大力开展“五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履职、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依法履行职能。全面履职尽责,深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事业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文体新广系统工作效能,积极服务广水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和单位办理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制度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专项资金、惠民补贴资金相关政策及其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广水市委实施细则,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纠正行政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公、行政监管不严、行政服务不优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断改进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服务水平质量,树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文明高效的良好文体新广形象。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持续加大对全市文体新广系统履职尽责情况的巡视及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行为和法外设权、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的干部职工,坚决问责,严肃查处。
    六、畅通监督渠道。畅通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投诉渠道,真心实意纳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监督平台。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六个到位”:即记录到位、转交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督办到位、责任到位,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2482(局办公室电话),0722--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427468389@qq.com
    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广安路52号
    邮编:432700
  曾都区文体新广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监督执行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工作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事业;全面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负责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区全民运动会及其它重要体育竞赛工作。
    (六)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全民阅读活动,推进软件正版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及安全播出,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实施业务监管。
    (八)负责全区文物工作管理,检查指导文物博物单位、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印刷行业、演出、音像制品等市场,依法进行合理规划和发展。
    (十)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巡展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曾都区文体新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履职尽责工作,推动全区文体新广系统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文化名区”建设,区文体新广局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权力运行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
    二、严格依法行政。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制度。加强执法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
    三、推进文化惠民。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深入推进群众艺术馆、公共图书室、文化站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免费放映公益电影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区委实施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抵制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现象,切实解决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等问题。
    五、注重解决问题。积极受理举报、投诉、信访等问题,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兑现公开承诺事项,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28312
    电子邮箱:1610599135@qq.com
    地址:曾都区西城办事处乌龙巷4号
    邮编: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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