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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食药监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公开承诺
  随州市食药监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州市食药监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食品药品监管服务环境,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抓好确责、履责、追责、问责,扎实开展“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认真开展督导检查,严肃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监管执法、公共服务中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制度,坚决纠正、查处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强化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在大型超市开展“卖放心肉菜”活动,开展创建300家小餐饮示范店促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和免费快检等活动,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四、优化政务服务。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流程,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行政审批事项100%在网上申报,审批项目100%在网上公开,审批流程100%在网上公示,审批结果100%在网上可查。
    五、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充分发挥12331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11621
  0722-3311257
  联系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2号
  随县食药监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制度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镇(场)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县食药监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药监系统作风建设,营造依法履职、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守护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面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政务公开透明。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向监管服务对象公开,积极主动做到“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审批材料、公开承诺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二、服务优质高效。在工作中坚持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来办事人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细致,办事严谨规范,工作务实高效。
    三、强化日常监管。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示范创建;强化量化分级管理、检测和监测;加强食药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四、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运用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生冷硬横”现象。严厉查处“四品一械”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但不以罚代管、罚后放行,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良好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等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以收代罚、以罚代管,强势执法、粗暴执法以及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规范和深化本系统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工作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收受监管服务对象或相关利益方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不进行权钱交易。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防止其违反规定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与自身行政职权相关联的经济活动,或者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0722-3562331 0722-3339336
    联系地址:随县人民政府3楼
  广水市食药监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制度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市、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加强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办事处)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水市食药监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一、优化作风,提升效能。认真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坚决严查各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认真解决“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着力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
    二、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帮扶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在帮助企业战略谋划、指导企业改造升级、注册认证等方面提供帮导服务,助推产业发展。
    三、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行政执法主体、程序、行为、内容合法,公正、文明、和谐执法。
    四、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安全监管,科学高效。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大科学监管力度和抽检力度,努力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的满意率;四是积极打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品牌,对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6239455 邮箱:gsfda@126.com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督察巷7号
  曾都区食药监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各镇、办事处、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曾都区食药监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区食药监系统作风建设,营造依法履职、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升全区人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率,切实守护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区食药监局对照自身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特面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食药监队伍形象。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办事能力。认真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坚决严查各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认真解决“庸懒散浮拖”等不良风气,着力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大科学监管力度和抽检力度,努力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质量的满意率;四是积极打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品牌,对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坚持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源头治理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行政执法主体、程序、行为、内容合法,公正、文明、和谐执法。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帮扶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在帮助企业战略谋划、指导企业改造升级、注册认证等方面提供帮导服务,助推产业发展。履行“四最”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守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三、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以上承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7112306
    联系地址:随州市西城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
  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分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以及技术标准。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管委会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食药监局高新区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作风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能力,全力打造社会各界和群众满意部门,特面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完善监督机制,将履责、问责与党风政风责任考核有机结合。
    二、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办事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部门干部职工对群众生冷硬推、效率低下、敷衍应付、不敢担当等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作风不实等情形坚决问责,规范权力运行。
    三、坚持履职履责。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坚持廉洁从政。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以上承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履职尽责监督举报电话:0722-3287698
    通讯地址: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207室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食药监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下同)、药品 (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管委会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四)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活动;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食药监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药监系统作风建设,营造依法履职、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提升全区人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切实守护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面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管委会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食药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坚持履职尽责。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用“四个最严”来切实守护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三、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加强廉洁教育。对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诚恳接受监督。畅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问卷调查、基层调研、上门拜访、明察暗访和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收取群众意见及建议,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和监督举报渠道,落实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置并反馈。
    以上承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履职尽责监督举报电话:0722-4832101
    通讯地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沿河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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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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