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旅游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公开承诺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的外事、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和市直部门发展旅游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及涉港澳事务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及其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规定报批。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它有关证件。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安排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负责处置境外涉随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涉台外事工作事务以及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随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随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随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活动。 (五)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市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负责香港、澳门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提出有关建议,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市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随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务,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随的权益保护工作。 (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有关旅游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十二)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市驻外和驻随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报批及旅行社分社的审批工作,组织旅游饭店和“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和负责评星后的复核工作,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五)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湖北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 (十六)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市(县)创建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十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及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深化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查改旅游部门在落实工作职责、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争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圣地车都当好先行,随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考核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廉政教育,遵守廉政准则,健全腐败预警防控体系,大力整治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四风”等问题,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作的监管,打造风清气正的外事侨务和旅游发展环境。 二、严格依法治旅。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投诉必接,有案必查;坚决做到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在旅游执法中不严不公不廉行为。 三、优化行业服务。集中开展旅游系统正风肃纪行动、旅游市场欺客宰客整治行动、旅游消费维权服务行动、旅游景区整治百日行动、旅游厕所革命行动、旅游安全隐患拉网排查行动、旅游扶贫攻坚行动和游客满意度提升行动等八大专项整治和提升行动,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履好责,服好务。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大力整治“庸懒散软”等毛病;深入一线开展“一联五创”,对企业和群众诉求马上办、认真办、办完办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认真纠正和查处系统内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的问题。 五、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722-3596125 电子邮箱:3596125@163.com 邮编:441300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府办公大楼668室 随县外事侨务旅游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有关旅游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二)制定本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县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工作。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四)组织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评定和标准执行。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农家乐的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县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报批及旅行社分社的审批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设旅游教育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县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的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涉侨事务和港澳工作。 (八)承办县领导出访及邀请外国地方官员来访报批事宜;审理和申报并协调办理各类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负责安排接待来本县访问的重要外宾,来本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来本县访问的港澳地区重要客人;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县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九)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县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本县民间对外交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负责依法保护本县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县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对本县外事、侨务、引智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县外事侨务旅游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扎实有效开展强化履职尽责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廉洁从政能力,积极打造“作风过硬、事业有为”的旅游干部队伍,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履职尽责,建设旅居随县,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养,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打造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进一步促进全县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随州市委和随县县委有关要求,强化勤政为民理念,改善服务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上、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三、做好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省、市旅游局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调查、立项等协调工作,对其他重点旅游项目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做好随县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拓展客源市场。开发具有随县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整合旅游资源,培育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养生、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五、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纠纷,加大市场监察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拉客拼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旅游企业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事、侨务、对台工作方针政策。 七、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举报投诉,存在吃拿卡要、推诿不办、违规乱办等问题的,一经查证属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旅游局监督电话:3339339,3563766,举报信箱:284209848@QQ.com 广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的外事、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发展旅游工作,承担市旅游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和港澳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县级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本市各类人员因公临时出国 (境 )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按规定报批。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安排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负责处置境外涉及本市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本市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活动。 (五)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定侨务政策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配合有关部门研处涉侨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所开展的华侨和华人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七)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市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对外华文教育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工作。 (九)负责香港、澳门有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提出有关建议,负责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交流,参与本市企业和中资机构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依法管理港澳在本市新闻机构和记者事务,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本市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一)负责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新闻稿和其他有关文稿。 (十二)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上级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有关旅游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十三)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市驻外和市外驻本市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报批及旅行社分社的审批工作,组织旅游饭店和“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和负责评星后的复核工作,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六)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上级赴港澳台旅游政策。 (十七)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旅游强市创建工作,制定全市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十八)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及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扎实有效开展强化履职尽责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廉洁从政能力,积极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旅游干部队伍,推动我市旅游经济快速有序发展,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养,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打造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和“省旅游委七个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勤政为民理念,改善服务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上、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三、做好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省、市旅游局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调查、立项等协调工作,对其他重点旅游项目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做好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做好广水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拓展客源市场。开发具有广水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整合旅游资源,培育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养生、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五、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纠纷,加大市场监察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客宰客、拉客拼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旅游企业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 七、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举报投诉,存在吃拿卡要、推诿不办、违规乱办等问题的,一经查证属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旅游局监督电话:0722-6244550 举报信箱:szgslyj6244550@163.com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主要职责简介 (一)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按区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全区外来投资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协调矛盾纠纷,检查有关投资协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谊活动。 (二)对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三)负责接待外来投资者来访与咨询;负责重大招商活动及引资项目的组织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工作。 (四)贯彻执行关于外事、侨务、旅游和引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制订本区外事、侨务、旅游、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处理和协调本区的重大外事工作、涉侨、旅游活动和港澳事务。 (五)承办区领导出访及邀请外国地方官员来访报批事宜;协助办理各类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六)负责接待来本区访问的外宾和港澳地区来本区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和接待活动。 (七)指导和管理本区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指导本区民间对外交往;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八)负责开展华侨、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接待服务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区华侨捐赠、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等工作。 (九)负责对本区外事、侨务、引智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负责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重要旅游商品的开发及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及开发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加快地方旅游业发展的规定和措施,指导全区的旅游工作。 (十二)督导、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核认证;负责组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拟定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各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曾都区招商局(曾都区外事侨务旅游局) 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依法治旅能力,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曾都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区相关要求,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主体责任问责”落实,切实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旅游系统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旅。按照旅游部门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清权力和责任界限。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不断提升执行力。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害旅游企业利益等问题。倡导文明旅游,下大力整改不文明旅游行为。 三、坚持改善民生。积极主动为游客和企业服务,大力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把旅游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坚持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以及对旅游企业和游客反映的问题生冷硬推、久拖不决等懒政怠政问题。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五、坚持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督查、问责、考核长效机制,不定期对干部工作纪律进行督查,采取约谈、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凡是举报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违规乱办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查证属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督。采取问卷调查、基层调研、上门拜访、集中座谈等方式,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和畅通旅游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举报和游客投诉。 监督电话:0722-3239909 举报信箱:zdzsj@163.com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职责简介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景区管理局,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挂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改革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局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编制景区发展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定风景名胜区旅游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和协调旅游行业的有关财务、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评价旅游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负责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督办检查。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四)拟定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规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和纪念品的研制、开发和经营。 (五)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往与合作,做好景区开办旅游机构的报批工作。 (六)负责旅游业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旅行社、星级宾馆、文明农家乐、星级农家乐的申报、协助审批工作;拟定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各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旅游安全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交通、通讯、电力、供水及接待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七)负责组织景区旅游行业岗前培训及认证工作。 (八)负责处理和协调景区的外事工作、涉侨活动和港澳事务;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的外事活动;承办领导出访及邀请外国地方官员来访报批事宜,审理和申报并协调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有关手续。 (九)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建设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地质勘察和工程报建、管理;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住宅和房产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队伍建设和资质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乡总体规划,经审批后实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十一)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物质及有毒化学品、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综合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十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提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及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基本建设项目,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和计划管理;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或赋予的其他任务。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扎实有效开展强化履职尽责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廉洁从政能力,积极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旅游干部队伍,推动大洪山旅游经济快速有序发展,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养,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打造团结、和谐、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进一步促进全区旅游健康发展。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区党工委有关要求,强化勤政为民理念,改善服务环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决反对“四风”,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上、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管控,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景区居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发、整合具有大洪山特色的旅游商品,创造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进程,整合旅游资源,培育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养生、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五、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纠纷,加大市场监察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客宰客、非法营运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强化旅游法庭功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积极开展《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区旅游法律知识的普及率。积极推进国家级5A景区创建进程。 六、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举报投诉,存在吃拿卡要、推诿不办、违规乱办等问题的,一经查证属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市旅游局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4832198 举报信箱:987802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