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卉
近年来,曾都区检察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工作方针,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法律监督,主动融入平安曾都、法治曾都、幸福曾都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忠诚使命,依法履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曾都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工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经常抽时间与分管综治工作的副检察长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一起分析院内平安创建工作情况。院领导班子深入驻点村、联系社区、企业、学校走访慰问、调查研究,了解区情、村情、企情、校情和社情民意。率先垂范,结合办案,亲临一线指挥协调,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消弭在案件首办责任环节。
强化专班落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综合管理部、案件管理部以及具体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治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层层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奖惩标准,为该院综治工作正规化、系统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管理。强化了内部安全治保工作,加强机关人防、物防、技防,在重点部位按要求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保密安全设备,启动电子门禁系统并在各楼层进出口和重点保密区域安装电子摄像头,实行二十四小时的轮流值班制度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有效维护楼宇安全。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实行干部值班制度,并定期通报。
提升水平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建立案件审查逐步公开审查机制、全面审查客观证据机制,检务公开机制、侦捕诉协调机制和案件事后跟踪调查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未成年人和轻微过失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准确把握审查逮捕、起诉适用条件,依法不批捕65件98人,不起诉69件90人。开展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和法院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监督及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引入现场质询、公开论证、全程监督环节,对审查案件公开听证评议,有效防止错捕漏捕,确保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继续探索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治宣传服务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法治与文明宣讲等公益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意见”,结合本地办案实际,宣讲法律政策,帮助企业做好经营、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强化发展理念、服务理念、履职理念、平等保护和建设性司法理念,努力提升维护企业业主合法权益工作水平,先后办理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5件51人。审慎处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精准打击犯罪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
惩防一体不断促进法治曾都建设
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学习和运用。不断提高精细化初查、侦查工作水平,努力将职务犯罪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夯实党群工作基础,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贪污贿赂犯罪立案8件10人。坚持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三项预防工作协调一致,深入学校、企业、乡镇开展系统性、行业性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和预防咨询,大力推动标本兼治方针落实。服务法治曾都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中学生群体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崇尚法治,依法维权意识;优化服务企业发展举措,依法规范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及时高效提供查询服务900件次。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2013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17个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之一以来,他们完成了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建立了基本办案组织,圆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2015年12月,新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再次把我省划入首批试点单位,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稳步推进检察院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内设机构整合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成首批入额检察官遴选及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推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进程,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实施依岗分类考评。建立检察长办案制度,厘清和细化入额检察官办案权限清单,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使案件运行更加符合司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