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 李慧芬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职务; 徐建军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军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储云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戴浩军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 李慧芬同志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储云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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