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清、通讯员李云龙报道:11月6日获悉,省政府近期发布关于随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原则同意《随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下简称《总体规划》)。这为我市未来15年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了蓝图指引。
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随州是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统筹做好随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随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包含曾都区全域及先觉庙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为1459平方公里。批复要求,在规划范围内要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做好随州市市域城乡空间布局引导,按照“一主两翼、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优化市域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批复要求我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随州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08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8.5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批复要求我市加强城市“底线”管控。贯彻城乡全域规划一张图发展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形成“一主一副、双轴多组团”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批复要求我市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保护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塑造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风貌。
我市是全省第一批总规编制改革试点城市,总规编制工作于2015年底启动,由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