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路尧报道:近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察工作。
专项督察内容包括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执法办案领域问题,主要是有案不立(受)、立(受)案不查,办案久拖不决、保而不侦,以及背后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跑风漏气、摆事放人等问题;以办案名义收受办案费,吃拿卡要,不及时依法退还涉案财物等问题。二是社会管理领域问题,主要是对辖区内黄赌毒、黑恶势力、治安乱点等问题打击治理不力,包庇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在办理各种证照中不依规收费,收费不出具票据等问题;向管理对象乱收费、乱罚款、报销费用及索取利益等问题。三是服务群众领域问题,主要是窗口单位、服务部门态度不好,冷硬横推等问题;办事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业务不熟,培训不力等问题;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纠正户籍、违法信息错误不及时等问题。
此次督察工作以业务警种自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个案警示治标与制度完善治本相结合,重点曝光一批乱点问题、整治一批重点部门、处理一批违纪人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