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随州市明诺商贸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随国税稽处(2018)2号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请上述被公告单位(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随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文书。上述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0号
电话:0722-3821012
随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3月2日
随州高新区方盛物流信息部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300MA48Y6871B,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