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护人失职,可以撤销监护资格。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妇女遇到家暴应该怎么做:
一是尽量远离施暴人,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避免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要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大声求助或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二是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遭遇家暴时,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反映。
三是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四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