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条件
随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427868户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一、住房2016年末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336103户,占78.6%;拥有2处住房的86469户,占20.2%;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4320户,占1.0%;拥有商品房的77973户,占18.2%。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258885户,占60.5%;砖(石)木结构的122760户,占28.7%;钢筋混凝土结构的39424户,占9.2%;竹草土坯结构的5192户,占1.2%;其他结构的1607户,占0.4%。
表1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单位:%、户
指标按拥有住房数量划分构成拥有1处住房拥有2处住房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没有住房按住房结构划分构成#钢筋混凝土砖混砖(石)木竹草土坯其他拥有商品房户数拥有商品房农户所占比重全市
78.6 20.2 1.0 0.2
9.2 60.5 28.7 1.2 0.4 77973 18.2
二、饮用水149453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34.9%;190173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4.4%;81301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19.0%;3030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7%;145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03%;1251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3%;2515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6%。
表2按饮用水来源划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指标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江河湖泊水收集雨水桶装水其他水源全市34.9 44.4 19.0 0.7 0.03 0.3 0.6
三、卫生设施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6929户,占20.3%;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4994户,占3.5%;使用卫生旱厕的46653户,占10.9%;使用普通旱厕的277166户,占64.8%;无厕所的2126户,占0.5%。
表3按家庭卫生设施类型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指标水冲式卫生厕所水冲式非卫生厕所卫生旱厕普通旱厕无厕所全市20.3 3.5 10.9 64.8 0.5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9.4辆,摩托车、电瓶车93.2辆,淋浴热水器68.3台,空调58.9台,电冰箱100.0台,彩色电视机108.4台,电脑30.0台,手机261.8部。
表4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指标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淋浴热水器空调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有线电视接收卫星接收电脑手机上网手机比重单位辆/百户辆/百户台/百户台/百户台/百户台/百户
% %台/百户部/百户%全市19.4 93.2 68.3 58.9 100.0 108.4
49.2 50.7 30.0 261.8 41.6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五、主要生活能源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211813户,占49.5%;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08692户,占48.8%;主要使用柴草的281282户,占65.7%;主要使用煤的5414户,占1.3%;主要使用沼气的701户,占0.2%;使用其他能源的627户,占0.1%;主要使用太阳能的1027户,占0.2%。
表5主要生活能源构成
单位:%
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其他全市65.7 1.3 48.8 0.2 49.5 0.2 0.1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注: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随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 州 市 统 计 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