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世界水日”宣传主题为“Nature for water(water(借自然之力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中国水周”宣传主题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严打非法采砂勇当碧水卫士
近年来,由于砂石价格飞涨,我市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挖堤毁田采砂,超载运输损坏道路,群众反映强烈。市水利局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了沿河群众安宁,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一是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为彻底消除非法采砂的乱象,全市各地水利、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严厉打击。2017年4月底,由广水市政府牵头,联合安陆市政府、曾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府河广水、安陆、曾都交界河段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行动。两市三地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取缔非法砂站14处、拆除非法供电线路1800多米、拆除砂站临时用房12间、切割分解捣毁采砂船只18艘、拆除捣毁转扬机32台套、拆卸捣毁电机30台、捣毁大型加工洗沙设备4台。彻底清除了常年非法采砂给河道及沿岸造成的安全隐患,消除了采砂对当地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9月初,广水市太平镇政府联合广水市水利局对应山河非法采砂开展了联合打击行动。通过联合行动小组60余人10多个小时的奋战,共取缔非法砂站2处,拆除非法供电线路200多米,拆除砂站临时用房10间,捣毁采砂船只1艘,驱离出境非法采砂船2艘,有力打击非法采砂分子的嚣张气焰;9月底,随县水利局联合草店镇政府对游源河东湾村段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拆除采砂机械设备2台套,驱离采砂船2艘,有效遏制了随北偏远地区非法采砂蔓延的势头。二、推进非法采砂入刑,形成震慑。2017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广水市水利局对多次处罚,反而变本加厉的非法采砂分子张某和刘某的案件移交到司法机关。去年9月广水法院以张某犯非法采矿罪,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刘某犯非法采矿罪,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通过此次非法采砂入刑案件的宣判,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2018年1月,有人利用淅河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一体化项目建设之机,大肆偷采砂田砂石,造成了极坏影响。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国土局、高新区公安分局经过慎密侦查和大量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2名违法当事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拘。随县水利局也将两起非法采砂的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违法犯罪分子按照《刑法》进行办理。通过对非法采砂推进入刑,强烈地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三、坚决关停先觉庙水库清淤采砂。先觉庙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要功能的大型水库,是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的主要水源地,清淤采砂导致群众反映强烈。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水库管理单位采取暂停强制措施,并在2018年春节前将库区内大大小小40多条采砂船只及采砂机具全部吊离水面,运离库区,彻底关停了先觉庙清淤采砂。今后,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当好碧水卫士,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保护随州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神韵随州、魅力随州作出积极贡献。随州市水利局局长向学军
水到渠成利民生
——随州水利发展2017年回顾和2018年展望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利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是关系民本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长远大计。去年来,市水利局以水利创新为驱动,努力实现水利工作由开发型向开发和保护并重型、效益型向效益和生态并重型转变,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的水利支撑。回眸过去,我市水利发展已经迈开了新的步伐。展望未来,我市水利人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局面,正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投身于水利事业,推动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步履坚实硕果累累回顾2017
2017年,我市水利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水利改革创新为驱动,努力实现水利工作向开发和保护、效益和生态并重型转变,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取得了各项水利工作的全面进步。
科学调度防汛抗旱夺取全面胜利
去年来,市防办、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通力配合下,团结带领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精心组织,依法防控,科学调度,精准救灾,夺取了防汛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
认真开展防汛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了汛前拉网式自查、汛中“回头看”检查,先后四次对㵐水一桥、涢水一桥、虹桥闸工程、府河游乐园等重点涉水在建项目的防汛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
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市防办对全市704座水库分别落实了防汛“六种人”,即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指挥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督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并将全市大中型水库“六种人”、所有小型水库的管理人员和984个村、居委会负责人的电话纳入12379气象预警系统,构建纵向到底的预警网络。
修订完善防汛预案。重新修订了全市28座大中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采取“以训代审”的方式开展了小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组织专家对㵐水一桥、涢水一桥改造项目等10余个在建涉水项目防汛预案进行了评审。
抓实各项防汛措施。对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的防汛抢险队伍及抢险设备进行了补充和统计。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特殊天气和双休日“双人双岗”与气象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天气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互联互通。科学防汛精准救灾。洪涝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市防办将防汛救灾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协调防指各成员单位科学防汛,精准救灾,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夯实基础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2017年,市水利部门共争取中央和省对我市无偿水利投资3.06亿元,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随州段主体工程总计10个标段已全部开工建设。该工程二期随州段工作已启动,计划总投资9.3亿元,目前,已明确了争取中央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国开行低息贷款等多种投资渠道。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曾都区抗旱应急提水工程、花湾水库,随县尚市王家河引提水工程建设,广水市芦花沟水库、花飞抗旱应急引水工程等5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农村饮水工程。全市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4.411万人。其中精准扶贫人口3.0723万人,异地搬迁1.3387万人。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3.86万人的目标任务。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投资604万元,完成了花溪闸的消力池、海漫拆除重建、启闭机房拆除重建等主体工程建设任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4283万元,实施了随州均水河城区段、厥水河下段车水沟段、广水市龙泉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长20.328公里,占年度治理任务的70%。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857万元,完成了广水市和曾都区共3处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坡改梯面积4295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平方公里。通过积极争取,将广水市和随县列入全国“十三五”(2017-2020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投资1500万元,完成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
依法行政法治水利建设不断深入
积极推进水利立法。推进《随州市河道管理办法》市级人大立法和《随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申报工作。完成了《随州市白云湖水库游乐设施营运管理办法(试行)》的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工作。扎实开展水利执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河道采砂、河道管理、水库管理等。同时,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交通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督办。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对不符合节水规范要求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发回重新修订。编制下达了2017年全市取水总量计划,建立了取水许可台账。目前我市共有71家取水单位,进入了省水利厅管理平台,做到一个取水口建一个档案,档案内容与台账、现场计量设备相符合。
攻坚克难水利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去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水利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局通过出台实施方案、公布河流名录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河长制工作的突破性进展。出台实施方案。全市各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其中市级1个,县级5个,乡级45个。全市所有河道各支流、各河段共设置市级河长10个、县级河长57个、乡级河长241个、村级河长1102个。落实工作机构。市编委批复在市水利局设立河长制科。成立了市级河长制工作专班,负责对接市级10条河流的河长制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关于建立随州市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和主要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河长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即市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责、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市级河流以黎家湾河为试点,编制了“一河一策”范本,随后全面推广,编制了62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待审本。
满怀希冀砥砺前行展望2018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等重要观点和战略部署,把水利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所关心的切身利益上来,以水利改革为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努力提高民生水利发展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着力抓好防汛抗旱减灾
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思想不动摇,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手硬。提早谋划,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防汛抗旱主体责任,将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贯穿到防汛抗旱各环节,确保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制度,强化值班。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政令和信息畅通。科学研判,精准调度。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分析,强化防汛、气象、水文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根据汛情旱情发展,适时精准调度水利工程抗灾减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突发汛情、灾情,及时发出汛情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适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一线指导。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着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继续抓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服务力度,确保2018年主体工程建设完工。配合做好二期工程随州段规划设计,力争列入工程建设计划;适时启动2至3处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随州段项目建设。督办曾都区桃园河至新庙水库联通工程加快建设进度;积极组织随县丁家娅等5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018年度省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任务。投资8628.42万元,实施㵐水梁家桥配水暨城区内河生态补水工程新建枢纽建筑物、埋设引水管、右岸堤防防渗处理等项目。大力推进我市2018年度高效节水项目县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随州均水河城区段治理工程、随州市㵐水河下段车水沟段近期治理工程、广水市龙泉河综合治理工程等3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的煞尾工作。完成曾都区国家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2018年度工程建设任务,重点对现有梯田进行改造升级。
着力强化水资源管理
深化水资源管理。继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抓好中央环保督查、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突出抓好取水许可管理,开展延续取水许可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和市管10条河流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水库管理。水库除险加固煞尾。督促完成全市水库除险加固验收;完善水库除险加固后数据库系统建设。水库管理常管常新。加强全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通过管理考评与维修养护资金挂钩,实现“常态化”管理。农村小水电站达标。督促全市农村水电站2018年底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督促“三无”(无规划、建设、环评审批)水电站整改。
加强水利执法。做好水法规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做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以及水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活动和城区自备水源整顿活动,切实保护水资源。
着力深化水利改革
全面推行河长制。争取出台《随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牵头完成市级10条河流干流的河道划界登记工作,启动并实施跨乡镇河道断面水质自动化监测工作。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第一批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并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着力做实安全监管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市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和事故督导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构建责任清、措施硬、督办严、效果好的稽察整改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力、责任、要求等,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提供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安全监督领域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作为。全市水利系统将继续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并肩作战、携手共进,切实做好水利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随州水利工作新局面。
加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十九大提出了“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节水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关键。《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这些法律和政策都要求,必须着力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绿色发展,破解水资源水环境制约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是在不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前提下,采取综合措施减少取用水过程中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率,科学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节水型社会要求人们在生活和生产的全过程中具有节水意识和观念,在全社会建立起节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宣传等措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逐步杜绝用水的结构型、生产型、消费型浪费,做到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总体目标:控总量,用水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提效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建体制,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节水约束与考核机制逐步优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强能力,水资源监控能力显著提高,城镇和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分别达到85%、70%以上,推广节水技术,完善节水标准。增意识,提高公众水情认知,加强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能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在行动我市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2015年我市通过省水利厅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试点验收。(一)农业节水。开展随中灌区和黑花飞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完成干渠整治165.3公里,恢复灌溉面积12.6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45万亩。实施“中央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和“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硬化疏浚渠道1800余公里。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争取中央投资2000万元,引水上山,在淅河镇建立“万亩核桃种植示范基地、万亩油茶种植示范基地”,结合管道输水系统,新增微灌面积1.2万亩。2017年争取中央投资1500万元,在环潭、新街、安居、淮河等地建设油茶、葡萄、蓝莓、药材等种植基地,利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微喷灌8700亩,滴灌1300亩。项目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9,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49.54万元,人均可增收237.66元/年。2018年,我市又争取高效节水项目2个,总投资3171万元。计划在万店、淅河、陈巷、长岭、蔡河等地建设微、滴、喷灌油茶、蓝莓面积2万亩。同时,我市积极开展社会融资,实行民营资本上山,建设油茶、核桃、蓝莓、茶叶等微、滴、喷灌农业庄园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了“四省两增两提高两促进”,省水、工、省肥(药)、省钱;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了供水保证率和群众节水意识;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群众高兴地说:高效节水灌溉让我们“出工不用早,放水不用跑,刷卡水自流,收入增加了”。(二)工业节水。水利部门转发了行业用水定额文件,经信部门制定了《随州市工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水利、经信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落实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部分企业开展了节水企业创建工作。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三)城市节水。我们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投资2100多万元,维修改造老管网48处,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7.21%,比去年下降0.35%。市住建委在城南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中水回用项目,日回用1200吨,用于绿化浇水、道路冲洗等。加强节水器具推广,在全市部分单位安装节水器具1523个,张贴节水宣传贴标1.2万张,对10家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水平衡测试。积极开展节水单位创建。2016年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家单位,2017年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等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创建单位。
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
共护随州碧水长流
2017年,我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围绕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河长制落实落地,取得一定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体系。中央、省委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了传达学习,召开了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构建自然生态河道。目前,市、县、乡三级河长全部予以明确,均建立了由各级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行政首长任总河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的河长制责任体系,河流河长设立均延伸至乡、村级;其中市级10条河流河长分别由市委常委和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市所有河流干流、各支流、各河段共明确市级河长10人、县级河长57人、乡级河长241人、村级河长1102人;共设置市级河长公示牌25个、县级83个、乡级404个。二、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一是方案编制科学。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了《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等九大任务。同时,各地迅速行动,全市5个县级、45个乡级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公布了62条50平方公里以上及其它穿城区、水库、景区重点河流目录。二是机构建立健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市直管河流白云湖段、城区内河段、先觉庙和马鞍山水库段,都分段明确了专职管护人员。全市所有河流的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均由村干部(或“洁美家园”保洁员)担任。全市所有河流流经的乡镇河长与流经村村级河长(或专管员)签订了《河道分段管理责任书》。各乡镇结合村干部年终奖励兑现工资、“洁美家园”、“一事一议”等工作,落实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巡河报酬。三是顶层设计精准。基本完成了6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送审本)编审工作。省规定6项制度已全部建立,并创新地研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制度、河长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三、河长尽职尽责,工作思路明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既挂帅又出征,市委书记、市长履行总河长职责,并深入到一线调研督导河长制工作,其他市领导以上率下,带头领责履责,有力带动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到位履职。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692余人次。四、狠抓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2017年5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动员会议,市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5月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市县两级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同时,在随州各大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市县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市水利局网站均设置了河长制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了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全面推进河长制良好氛围。五、注重问题整改,增强工作实效。按照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开展部门督察、河长办督察和河长督察,突出组织体系、河流管护、资金投入和监督考核等主要内容,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督查有记录、有整改意见、有情况反馈、有效果。通过长江委和中央环保督查的河长制年度工作、“府澴河湖泊化”、溠水唐县镇段占用河道建房等问题都予以销号。对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目标责任考核。六、加强综合治理,改善河道环境。一是扎实开展了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河道清河保洁工作,全市参与河道保洁行动党政人员约745余人(次),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公众8197余人(次),投入资金848.5万元,清理河流长度3174公里,清理垃圾杂物666余吨,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起,关停取缔非法采砂场7家,拆除、摧毁非法采砂设备63台套,清理、拆除阻水建筑物和违建物面积21996平方米,全市河库面貌有所好转。二是启动了一批水生态治理项目。市发改委包装了“五水绕城”项目,市城投公司打包“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目前已启动;市住建委实施了城区东西护城河连通工程,市环保局推进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市水利局实施了河道生态补水等。三是组织开展取缔水库、河道投肥养鱼、网箱养鱼、拦汊筑坝等行动。全市超过20%的水库收回了承包合同,50%以上的水库规范了养殖合同。
《随州市各河流河长工作细则(试行)》摘要(随河办发〔2017〕6号 2017年10月17日印)
【河长职责】
第三条市、县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所负责河流(含支流)(以下简称责任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违法案件查处等,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边界及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四条乡级河长按河长制工作“属地主责”的原则,对本人担任河长的河道(河段)(以下简称责任河段)负属地管理责任,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河长或本级行政河长报告)。对跨行政村的河道明晰管理边界及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控。负责督促所负责河段内村级河长的相关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第五条村级河长是河道分段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本人担任河段长(或专管员)河段(以下简称责任河段)的日常巡河和保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尽力劝诫、阻止,并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确保事态不扩大、不发展,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河长巡河】
第七条日常巡河频次:市、县级河长(或委托联系单位)不少于1次/季度,乡级河长不少于1次/月,村级河长或专管员不少于1次/周。第九条乡级河长在巡河时应收集责任河段各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填写的《日常巡河记录表》备档。现场核准《日常巡河记录表》填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乡级河长巡河后应分别(或集中召开座谈会)对责任河段内各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前段时间的工作进行小结,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巡河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办落实,并形成乡级河长巡河记录备档。第十条市、县级河长(或委托联系单位)巡河以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调查取证等方式开展。可对下级河长的工作情况、河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重大问题报告及处置】
第十一条各级河长对责任河道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村级河长(或专管员)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力劝诫、阻止,如遇不听劝阻,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向乡级河长报告。乡级河长对村级河长(或专管员)提出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向本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报告,立足于本级解决问题。对辖区内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涉及跨乡级区划的问题,要形成正式文件向所涉河流的县级河长报告。县级河长在接收到乡级河长报告后,要根据报告所涉内容,组织(或委托联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向本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报告,采取行政执法形式解决。若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划的问题,要形成正式文件向市级河长报告,由市级河长(或委托联系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处理。【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村级河长对责任河段出现的问题,若没有发现的、发现未劝阻的、自己无力处理却未上报(或瞒报、迟报)的,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乡级河长对责任河段出现的问题,涉及村级河长责任的,应负监管不力责任;对村级河长报告的问题拖延不处理、个人不能解决又未报告的,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工作不力责任。市、县级相关单位在接到交办的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后,推诿、拖延、敷衍,不调查、不处理、不解决问题,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工作不力责任。